為暢通群眾訴求渠道,解決群眾訴求,維護群眾利益,達到小事不出村的目的,建立健全群眾訴求受理、化解、督辦三項工作機制,著力規范群眾訴求工作,提高解決群眾訴求的能力。
完善受理機制。制定下發了《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紀檢監察機關辦理群眾來信來訪電話訴求工作辦法》、《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紀檢監察機關民情意見箱管理辦法》、《 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紀檢監察機關群眾訴求聯系點工作辦法》、《 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紀檢監察機關下訪和約訪工作辦法》、《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反映處理群眾訴求工作辦法》、《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紀檢監察機關及時報告群眾重大信訪訴求工作辦法》。
完善化解督辦機制。制定下發了《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紀檢監察機關受理群眾訴求首問首辦責任工作辦法》、《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紀檢監察機關群眾訴求辦理交辦督辦答復回訪工作辦法》及《關于解決群眾訴求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狠抓群眾訴求的轉辦、督辦、解決和反饋,加強對群眾訴求工作的督促檢查、責任追究。
完善考核機制。結合祿勸實際,制定《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紀檢監察機關解決群眾訴求工作檢查考核評價辦法》,針對“辦理責任、辦理流程、辦理效能、辦理質量、資料歸檔和滿意度評價”六個方面的內容,制定了《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暢通群眾訴求渠道“五級聯動”工作考核實施細則》,量化“五級聯動”考核工作,確保群眾訴求工作有效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