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劍川縣嚴格落實中央省州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建立了多項配套制度,通過廉政談話、兩會三述、一案雙查等方式,形成明責知責、述責評責、查責追責環環相扣的責任落實體系,助推“兩個責任”落地生根。
廉政談話,抓早抓小。去年3月,劍川縣紀委發出通知,由紀委書記對全縣8個鄉鎮黨政一把手進行警示約談。警示約談只是劍川縣實施廉政談話制度的一種方式。去年12月,劍川縣修訂完善了《劍川縣黨員干部勤政廉政談話制度》,將廉政談話分為廉政談話、勤政談話、任免職談話、信訪談話、誡勉談話、約談、質詢等7種類型,每種談話都明確實施的方式和要求,如廉政談話,由縣委、縣政府領導按照廉潔從政的基本要求,與鄉鎮黨委、政府和縣直部門領導班子成員進行談話,主要了解落實主體責任情況,每年不少于1次。去年以來,縣委書記先后和32名縣級領導、8個鄉鎮黨委書記進行了廉政提醒談話。
兩會三述,現場考廉。從縣紀委十一屆四次全會開始,縣紀委組織開展鄉鎮和縣直部門黨政正職向縣紀委全會述廉、述責、述德(“三述”)活動,劍川縣明確要求各級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屆內至少要向縣紀委全會述廉述責述德一次。在縣紀委全會上,縣紀委委員、部分人大、政協代表和退休老干部代表開門見山,向參加述廉的黨政“一把手”進行提問,目前已有16名黨政正職在縣紀委全會上述廉,并接受委員們的評議和質詢。在縣委全委會上,劍川縣結合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組織縣委、政府、人大、政協班子成員向縣委全會開展“三述”工作。與此同時,明確下一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都要向同級黨的委員會和上級紀委全會書面“三述”,接受委員評議,評議結果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一案雙查,倒逼責任。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不力、不抓不管導致組織渙散、紀律松弛、“四風”問題突出,發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或發生重大腐敗問題不制止、不查處、不報告等,實行“一案雙查”,既處理當事人,又追究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的責任。去年以來,對發生火情的9名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進行了問責;在羊岑鄉一起森林火災中,對分管領導進行了立案查處;對劍川金華一中教師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頂風辦升學宴的行為,對當事人進行了立案查處,并責成教育局黨委對金華一中在全縣教育系統內通報批評。 (李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