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至3月期間,怒江州蘭坪和瀘水縣境內連續發生8起森林火災,造成森林資源損失。近日,由于護林防火工作不力,怒江州紀委監察局公開通報,并責令2個行政領導機關作出書面檢查,給予4名處級干部誡勉談話問責。
由于在落實護林防火工作中履職不到位和監督、檢查、指導、落實責任不到位等原因,怒江州紀委監察局責令的蘭坪縣人民政府、瀘水縣人民政府作出書面檢查。給予怒江州森林防火指揮部常務副指揮長、州林業局局長李海曙,怒江州森林防火指揮部專職副指揮長、州林業局副局長和曉璋,瀘水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程潤宏,蘭坪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楊吉文誡勉談話問責。
職位就是責任,有責就要擔當,責任擔當是對黨員干部最根本的政治要求。護林防火、防汛抗旱、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等工作事關民生,責任重大,怒江州紀委監察局提醒全州各級各部門和領導干部引以為戒,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勤政意識,把責任記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中,時刻不能松懈怠慢,從思想認識根源上找差距,從工作職責范圍上找漏洞,從制度落實上找原因,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強化責任擔當。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層層傳導壓力,級級落實責任,突出問責,強化問責,對苗頭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督促各級各部門把各項責任落實到位,為推動全州經濟社會新發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