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縣針對云南省委第五巡視組巡視漾濞提出的反饋意見,結合《漾濞彝族自治縣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按照“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要求,強化責任追究,倒副主體責任落實。
明確主體責任人,做到“縱向到底”。召開縣委專題會議,明確了全縣的黨風廉政建設由縣委書記負總責,各鄉鎮由鄉鎮黨委書記負總責,設黨組、黨委、黨總支的部門由黨組、黨委、黨總支書記負總責,不設黨組、黨委、黨總支的部門由行政負責人負總責,村一級由村支書負總責的主體責任人,對所負責地區、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總責,做到“縱向到底”。
列出責任清單,做到橫向到邊。結合實際,廣泛征求意見,制定出臺了《漾濞彝族自治縣2015年度落實主體責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方案》,突出宣傳教育、述廉述責、案件查處、作風建設、專項整治、責任制檢查考核、干部選拔任用等重點工作,列出2015年落實主體責任清單14方面26項,劃分了“責任田”,明確了“責任人”,做到“橫向到邊”。
強化責任追究,倒逼責任落實。制定了《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追究辦法》,對各級黨委(黨組)及其領導班子成員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不力、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和發生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行為等6個方面,對各級紀委(紀工委、紀檢組)履行監督責任不力的6個方面,按照“一崗雙責”規定,嚴肅追究責任人責任和領導責任,促使主體責任落地生根。(李福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