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認真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要求,結合深入開展“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最近,大理州紀委、州委組織部下發《大理州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六條禁令》的通知,在推進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專項整治工作上態度堅決,毫不手軟。
大理州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六條禁令分別是:一是嚴禁以爭取資金、項目為由用公款送“紅包”;二是嚴禁以上級部門和領導關心支持為由用公款送“紅包”;三嚴禁以部門之間配合支持工作為由用公款送“紅包”;四是嚴禁在節假日用公款送“紅包”;五是嚴禁借婚喪喜慶、生病住院等事宜收送“紅包”;六是嚴禁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紅包”。
同時,加大監督力度和查處力度。對領導干部違反以上禁令的,一律先免職,再按相關規定進行查處。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財政、審計部門要加大專項檢查和明察暗訪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發現多少查處多少。對違反禁令隱瞞不報、包庇袒護的,嚴肅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并公布舉報電話和舉報郵箱。目前全州副科級以上干部(含非領導職務)已全部簽完不發送和接受“紅包”的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