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源縣出臺文件,對全縣科級領導干部、縣直單位中層干部和鄉(鎮、街道)站所(中心)負責人進行“嚴禁違反黨的組織人事紀律”專項整治。整治的重點內容涉及十項:一是違規任用干部問題;二是跑官要官問題;三是說情打招呼問題;四是突破機構編制選配干部問題;五是干部檔案造假問題;六是黨政領導干部違規兼職問題;七是裸官問題;八是帶病提拔問題;九是拉票賄選問題;十是跑風漏氣、封官許愿問題。在整治過程中,對違反黨的組織人事紀律、違反干部選任程序和違紀違規行為實行“零容忍”,對違規作出的干部選拔任用決定一律堅決糾正,并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做到發現一起、糾正一起、通報一起。對拉票賄選、買官賣官、破壞選舉等違紀違法行為,及時移轉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堅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絕不姑息遷就。對查處違反組織人事紀律行為不力,在選人用人上失職失察導致出現干部“帶病上崗”、“帶病提拔”的,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相關規定,嚴肅追究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的責任,并進行通報曝光。對專項整治工作走過場和查而不糾、隱瞞不報,甚至頂風違規違紀的,嚴肅查處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