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縣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弛而不息糾正四風,嚴肅查處頂風違紀行為。日前,對富源縣環保局職工潘庭金公車私用給予了行政警告處分。
經查,2015年2月15日16時許,富源縣環保局工勤人員潘庭金在周末期間,駕駛牌照為云D85006的公務用車到農村接妻子后,又駕駛此公車送妻子到中安派出所領取身份證、回大柳樹環衛小區家中。近日,經富源縣紀委監察局研究決定,給予潘庭金行政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