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來,云南省昆明市紀委進一步強化紀律意識,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對重點部位、重點場所、重點區域開展監督檢查,對違反作風紀律規定的問題,按照“快查快結”的要求,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2015年一季度,昆明市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4起,處理領導干部8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人。此4起問題包括:查處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3起,處理縣處級領導干部4人,鄉科級領導干部2人;查處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和揮霍浪費問題各1起,處理縣處級領導干部2人,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2015年一季度,昆明市共有46名領導干部受到問責處理。其中副縣處級領導干部8人,鄉科級13人。既突出了對行政領域的過錯問責,也強化對工作效能、作風建設等領域的監督問責。在被問責的46人中,因失職、效能低下、違反工作紀律被問責的有35人,違反公車使用管理規定6人,個人消費以單位名義開據發票2人,參與賭博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