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元江縣紀委抓住關鍵,強化措施,主動出擊,以“五抓”入手,聚焦主業、突出主責, 切實種好紀檢監察“責任田”,深入推進全縣紀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
一抓組織協調。積極協助縣委落實主體責任,召開縣委常委班子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專題民主生活會、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大會,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與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強化責任主體,簽訂責任書1168份。堅持縣委領導帶隊考核,落實獎懲,對2013年度考核為優秀的21個單位給予獎勵,對考核為基本合格的1個單位限時督促整改,取消單位及班子成員當年評先評優資格。2014年,縣委5次召開常委會專題研究反腐倡廉工作,不斷強化縣委主體責任意識和班子成員的“一崗雙責”意識,縣委書記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做到“四個親自”,做到落實主體責任不虛、不空、不偏,責任落實不留縫隙。
二抓監督檢查。整合督查資源,創新督查手段,形成一月一督查一通報制度。重點開展“三個二十”重點項目、石紅高速公路元江段征地拆遷、縣城近山面山綠化造林及“四網一電”、廉租住房建設、濱江路建設、森林防火、殯葬改革等監督檢查,突出檢查工作推進和落實是否依法依規依程序,有無違規操作,執行政策是否到位等問題,并嚴格落實督查責任,強化責任追究,9名領導干部因項目未按時完成被問責。加強對職能部門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和損害群眾利益違規違紀情況的監督檢查。2014年,共開展各類監督檢查39項,涉及監督檢查金額約9.3億元。開展辦公用房清理工作,及時騰退超標準辦公用房81間。
三抓紀律作風。建立全縣紀律作風督查、黨風廉政建設約談等制度,通過紀檢監察干部每月一次集中督查、派出紀工委對聯系單位日常巡查、紀委書記約談和日常與專項、明察與暗訪相結合等方式,重點圍繞上下班工作紀律、著裝儀表、精神面貌等情況進行督查;緊盯重要節點,著重開展公車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禮等方面的監督檢查。2014年,221名干部職工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工作紀律被實名通報或問責;粘貼不全、字跡模糊等公車標識不規范的7輛公車使用單位被通報并要求限時整改。通過督促檢查、規范管理,作風建設制度長效化,督查常態化,形成了強有力的威懾。
四抓案件查處。制定《元江縣紀委監察局領導班子接訪下訪及包保信訪案件工作制度》,實行領導包案制,包案領導親自指揮和協調辦案工作,從初核、立案到處理一包到底。主要領導定期召開信訪工作例會和案件線索處置排查工作會,強化案件線索收集管理與研判處置。實行“一案雙查”,倒追元江職業中學、甘莊中學學生溺水死亡案3名領導干部的失職責任。嚴肅查辦侵害群眾利益的因遠鎮路同、北澤、都貴村干部貪污農村危房改造補助款和強令他人履行非法定義務等違紀違法案件。2014年,共受理信訪舉報54件次,辦結52件次,為2名受到失實舉報的干部澄清事實,對4名干部進行信訪談話。立案16件19人,涉及科級領導干部6人,給予黨政紀處分19人,挽回經濟損失190余萬元,移送司法機關處理6人。
五抓主責回歸。圍繞“三轉”抓落實,嚴格按照上級要求,針對縣紀委參與的與主業無關的議事協調機構,堅持“應退盡退”,主動“減負”,堅決擺脫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錯位、越位現狀,堅決扭轉“種別人的地,荒自己的田”的局面。2014年,對2009年以來縣紀委監察局牽頭或參與的113個議事協調機構進行清理,調整后保留13個議事協調機構,堅決把不該管的工作交還主責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