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紅河州采取多項措施持續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省委實施辦法的貫徹落實,推動全州作風建設取得明顯成效。
領導重視帶頭抓。紅河州州委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全面擔負起作風建設領導職責, 2014年,州委常委會8次專題聽取州紀委工作匯報,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重大問題、重要工作的研究部署和指導推動。州委常委班子成員帶頭嚴格落實隨機調研、駐村蹲點、民情懇談等制度,深入基層一線察實情、解難題。州級四套班子成員帶頭嚴格落實辦公用房管理要求,嚴格實施辦公用房超標部分改造,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從嚴執行領導干部住房、公務用車、生活待遇及秘書配備管理制度。
建章立制常態抓。一是嚴格制定配套措施。出臺《州級領導改進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實施辦法》《州委常委直接聯系群眾和服務群眾規定》《紅河州規范領導干部辦理婚喪喜慶事宜辦法》等制度,在“常”“長”上下功夫,使規定執行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二是源頭規范檢查考核。制定《關于對全州督查考核工作實行統一管理的意見》《紅河州檢查考評工作規定》《關于加強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的通知》等措施,規范管理全州各級各部門檢查考評工作,引導全州上下形成科學、公開透明、簡潔高效的檢查考評工作新機制,從源頭上解決亂攤派、評比考核過多等問題。三是源頭扎緊三公經費。制定《紅河州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紅河州貫徹〈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實施辦法》,完善經費管理、公務接待、因公出國(境)管理明細標準,明確責任主體、監督主體、責任追究辦法。
專項行動重點抓。一是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截至目前,全州3123個單位和部門,圍繞預算收支管理、政府采購管理、設立“小金庫”等6方面的問題開展自查自糾,自查單位自查面100%,全州抽調236人組成68個檢查組,對529個單位開展了重點檢查,對存在問題進行了督促整改。二是開展“裸官”、“吃空餉”和領導干部兼職等問題專項清理整治。2014年,對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實行職位限入和提拔限制;對全州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情況進行了全面清理,對干部兼任的企業兼任職務,退(離)休領導干部兼任的社會團體職務進行了清理;兩次開展 “吃空餉”問題專項整治。三是開展群眾關切熱點、難點問題清理整頓。制定實施《紅河州貫徹落實高爾夫球場清理整治措施工作方案》,對建成但手續不完備的高爾夫球場責令停止經營活動、限期整改,對在建項目責令停建;全面排查會所中的歪風等違規行為。通過排查,全州未發現實行會員制的私人會所、只對少數人開放的場所和違規出租經營的場所,全州在職黨員、具有公務員身份的黨外人士均作出了抵制“會所中的歪風”的書面承諾,未發現組織干部職工到高檔培訓中心、風景名勝區開會、活動等現象。
監督檢查典型抓。將各項規定的監督執行與州委、州政府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的督促檢查相結合,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年終黨建工作考核等相結合,同部署、同推進、同檢查;抓住重點領域、重點對象、重點環節、重點時段,緊盯項目立項、審批、落地和建設過程中發生的各種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等問題,采取明查暗訪、公布監督舉報電話、開通網上信箱、公開點名道姓通報等方式,適時跟蹤問效,及時按月通報、按季實地督查,著力整治吃拿卡要、公款消費、公務用車、上班紀律等不正之風。2014年,州紀委4次點名道姓通報全州88名干部職工違規違紀情況;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59個,處理78人,其中給予黨政紀處分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