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號角”,振“軍心”。通過召開全縣性大會、單位干部職工學習會、印發文件、推行黨政“一把手”講廉政教育黨課制度等形式,強化對反腐倡廉形勢任務和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宣傳教育,強化中央省市縣紀委全會暨政府廉政工作會精神傳達學習,強化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吹響落實“兩個責任”號角,提高黨員領導干部思想認識,理清工作思路,明確工作重點,穩定“軍心”,提升“士氣”, 振奮精神,堅定信心,鼓足干勁。
定“職責”,劃“紅線”。 制定《新平縣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任務分解方案》,將任務具體分解為7個方面67項,落實到7個牽頭單位、70余個責任單位;印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分解方案,將任務細化到責任單位;印發《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明確黨委(黨工委、黨組)10方面的主體責任,紀委(紀工委、紀檢組)5方面的監督責任;結合單位部門實際,分鄉鎮(街道)、縣直單位制定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責任書。2015年,縣委與71個責任單位簽訂責任書,責任單位內部層層簽訂責任狀,將責任分解落實到位;縣紀委與12個鄉鎮(街道)紀委(紀工委)和公檢法紀委(紀檢組)簽訂監督責任書,明確各責任單位具體任務、目標要求、完成時限,嚴明紀律規定,劃定責任界限、“紅線”,亮明警示“紅燈”。
抓“監督”,嚴“獎懲”。通過日常監督、專項督查、隨機抽查、廉政談話、述廉報告、黨風廉政建設約談、民主評議、問卷調查、第三方調查、常規巡查、專項巡查和嚴格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考核等方式,強化“兩個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全面了解各單位落實“兩個責任”情況,并將了解到的情況納入干部考核評定結果和獎懲使用依據,表現良好的,予以表彰;違反規定的,予以嚴查,并給予通報、曝光。2014年度表彰22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先進集體、8個反腐敗工作先進集體和31名反腐敗先進個人,追究3名領導責任。紀檢監察機關查處違紀違法案件28件28人。開展約談報告10余人次、民主評議5次、監督檢查80余人次,領導干部向縣紀委委員述廉70余人次。2015年,圍繞“人、財、物”重點環節,抽調13名干部組成6個巡查組,常規巡查6個單位、專項巡查6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