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各級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落實,新平縣采取有力措施,確保責任落實不掛“空擋”。
制定方案派發“任務單”。制定《新平縣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任務分解方案》,將任務具體分解為7個方面67項,落實到7個牽頭單位、70余個責任單位,并明確具體任務、完成時限和質量要求;印發2015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分解方案,將任務細化到各責任單位。
因地制宜劃分“責任田”。印發《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明確黨委(黨工委、黨組)10個方面的主體責任,紀委(紀工委、紀檢組)5個方面的監督責任。結合單位部門職能特點、工作重點,找準風險點、薄弱點和切入點,分鄉鎮(街道)、縣直單位制定“菜單式”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責任書。2015年,縣委與71個責任單位簽訂責任書、縣紀委與12個鄉鎮(街道)紀委(紀工委)簽訂監督責任書。
扭緊發條監控“成績單”。扭緊監督、檢查和考核三根發條,確保責任落實不空不偏。通過書面督查、電話詢查、專項督查、隨機抽查等方式開展對各責任單位的巡回督查。推行紀委書記向上級黨委或紀委匯報同級黨委及班子成員廉潔從政情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報告和巡查等制度,適時監控責任落實情況。強化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突出結果運用,2014年對22個優秀單位進行表彰,追究單位領導3人。
嚴把四關交出“合格卷”。嚴把民主生活會關,要求各級領導干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遵守廉潔自律情況納入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或組織生活會的重要內容,接受監督。嚴把述廉關,2014年,12名鄉鎮(街道)、縣直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向縣紀委全會述廉,并接受現場質詢、提問、測評和縣紀委書記的點評。嚴把約談關,2014年,縣紀委常委約談12個鄉鎮(街道)紀(工)委書記,推動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實。嚴把評議關,運用民意測評、問卷調查、第三方調查等方式,全面了解群眾對黨委(黨工委、黨組)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的評價,評價情況納入干部考核評定結果、作為獎懲使用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