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元旦期間的帶班領導,值班期間不在崗,縣政府決定給予羅體武誡勉談話問責。”1月6日,云南省祥云縣政府以問責辦2015年1號文件對縣政府辦副主任羅體武作出上述問責。
今年元旦三天,根據祥云縣政府辦的按排,羅體武是政府辦的帶班領導,州紀委明察暗訪組在元旦當天到縣政府值班室檢查時,發現羅體武不在崗,責成縣紀委進行處理。
“通過州紀委的督查,反映出我縣干部隊伍作風轉改還不到位,監督管理還有漏洞,我們將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祥云縣紀委副書記楊永生說。
1月1日,暗訪組在漾濞縣明察暗訪時,先后兩次到蒼山西鎮鎮政府,均發現值班人員不崗。州紀委向漾濞縣紀委發出督查通知要求嚴肅處理。1月9日,漾濞縣紀委監察局對蒼山西鎮黨委、政府存在的問題在全縣進行通報批評,責成對脫崗和未到崗值班的5人作出問責。
據悉,根據該州去年出臺的《關于建立干部作風監督檢查長效機制實行明察暗訪常態化的規定》,明確元旦、春節、“五一”、端午、中秋、國慶等重要節點必查,其余時間每月不定期開展一次。今年元旦期間,該州紀委派出2個明察暗訪組,采取不打招呼、不提前告知路線的方式,對全州各級各部門值班紀律、公車管理和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共檢查了46個單位和28家餐飲飯店,發現可疑公車私用車輛29張,發出督查整改通知5份,目前,共有10人受到問責,1個單位受到通報批評。
“作風建設就是要常抓,讓廣大領導干部時刻繃緊紀律這根弦,絲毫不能放松,只要持續抓下去,作風一定會好起來,遵守紀律就會成為一種常態。”大理州紀委副書記趙新光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