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雙柏縣出臺《關于切實改進會風文風的實施意見》,采取“六個嚴控”對會議審批進行嚴格控制,切實改進會風。
嚴控“數量”。嚴格控制全縣性會議數量,堅持可開可不開的會一律不開,可合并開的會一律整合開,可接連開的會一律不隔三差五召開。縣級各部門以縣委、政府名義召開的全縣性會議,每年不超過1次。
嚴控“規模”。除縣委全會、政府全會、縣“兩會”、干部培訓會、換屆性質或重大時間節點的表彰會外,常規的全縣性會議,參會人員要控制在100人左右。
嚴控“規格”。全局性、綜合性的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由縣級領導集體出席。在縣內舉辦的區域性重要會議活動、縣級部門組織的全縣性會議活動,由分管的縣級領導、或縣幾班子分管聯系領導、或指定的1名縣級領導參加。凡需請縣級領導出席的會議活動,須經縣委、政府主要領導批準。需各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參加的,須報經縣委、政府主要領導批準。一般性會議、無特殊要求的電視電話會議,要求相關單位1名領導參加即可,不得隨意提高會議規格。
嚴控“時間”。嚴格執行“無會月”制度,非特殊情況每年5月和8月不安排召開全縣性會議。
嚴控“會期”。常規的全縣性會議,會期不超過半天。
嚴控“經費”。從嚴會議經費使用審批,與會議無關的經費一律不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