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中央紀委和省委的部署要求,2015年,玉溪市圍繞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和領導干部“一崗雙責”的落實,細化責任目標,層層傳導壓力,簽訂“菜單式”責任書鎖定“兩個責任”,明確任務、壓實擔子,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深入開展。
簽訂黨委主體責任書,黨委掛帥出征“不甩手”。圍繞黨委(黨組)加強領導,選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現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從源頭上防治腐敗;領導和支持執紀執法機關查處違紀違法問題;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要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管好自己,當好廉潔從政的表率等五個方面的主體責任,具體細化為加強組織領導、加強督促檢查、選好管好干部、健全維護群眾利益的工作機制、抓好作風建設、領導和支持查辦案件、深入推進源頭治理,加強廉潔從政教育、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嚴格責任制考核等9項目標任務。市委與9個縣區委、64個市直單位黨委(黨組)簽訂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書,鎖定 “主體責任”。
簽訂紀委監督責任書,執紀監督問責“不錯位”。圍繞從嚴治黨、依規治黨,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把任前廉政關口;協助黨委(黨組)加強黨內監督,組織協調黨內監督工作,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落實機制,增強考核內容的針對性和成果運用的嚴肅性;加強對作風建設情況的監督檢查,整治損害群眾利益突出問題,嚴肅查處各類違紀違法案件;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推進紀律檢查體制機制改革,落實“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要求等紀委具體職能職責。市紀委與9個縣區紀委、23個市直單位紀委(紀檢組)簽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書,鎖定“監督責任”。
簽訂“一崗雙責”責任書,領導班子成員“不缺位”。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新修訂的《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省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規定》等要求,細化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責任: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決策部署,協助書記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認真貫徹落實“三重一大”集體決策、民主生活會等黨內監督規定;督促分管、聯系部門單位完成黨風廉政建設各項任務,及時了解掌握工作情況和干部的廉潔自律情況,發現和解決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帶頭嚴格執行《廉政準則》、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六條禁令”,認真踐行“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要求,勤用“四盆水”,自覺做到“六不”、“八要”和“六個表率”;支持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職責,重視和支持對分管、聯系單位部門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等。市委書記與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市政協黨組書記簽訂了“一崗雙責”責任書14份,鎖定“一崗雙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