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村委會主任私刻公章詐騙和吸食毒品 雨龍村委會計生宣傳員貪污計生罰沒款,新安村委會干部合伙私分集體資金······”。
這些違紀違法案件的發生,嚴重損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影響了黨群干群關系。對于以上存在的一系列問題,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下定決心從源頭治理,徹底扭轉腐敗不斷蔓延的局面。
近三年來,金馬鎮提出以“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為工作目標,積極探索實施“打造一支隊伍、搭建三個平臺、管好兩本賬簿、突出三項主業”的“1323”工作法,走出了一條具有金馬特色的黨風廉政建設新路子。
打造一支隊伍
金馬鎮以制度建設為抓手,建立完善干部隊伍激勵約束機制,著力打造一支為民、務實、清廉的農村基層干部隊伍。
2012年,金馬鎮在縣內率先制定實施了《金馬鎮干部職工量化管理考核辦法》,將機關干部職工和村組干部納入管理考核范圍,對公務接待、車輛管理、考勤情況、工作情況、會議紀律等19個方面的考核內容進行了細化。該辦法實行百分制量化考核:每人基礎分為300分,出現違反相關規定的,按照相關分值扣除,扣完為止;對工作突出,成效明顯的單位或個人,按相關規定給予加分,年底每位干部職工的得分作為年終考核評比的重要依據。
同時,金馬鎮了建立村級民主監督工作機制和村組干部廉潔管理激勵機制,從源頭上防治基層干部的貪腐。鎮政府成立紀檢監督組實施每月工作例會制、巡回檢查制,推行村級“兩重一大”事項報備制,促使村務監督委員會正確履行監督職責,加強對村組干部在村級事務民主決策、“三務”公開、村集體資金管理、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村集體工程建設項目等方面的履職情況和廉潔自律情況監督。建立《金馬鎮“金廉”廉政保障金管理制度(試行)》。“金廉”保障金包括廉政風險金和廉政獎勵金,鎮財政按村委會正職每月100元,副職每月80元,村小組正職每月50元的標準從每月的報酬中提取風險金,納入個人廉政保障金賬戶累積,鎮財政再配套相同的廉政獎勵金。“金廉”保障金實行專戶專賬管理、封閉運行。目前,全鎮73名村組干部自愿簽定了《 “金廉”廉政保障金承諾書》,參與率達100%。
搭建三個平臺
“把權力關進籠子里,才有利于社會‘公開、公正、公平’,有效的推動工作”。
針對當前農村資產、資源管理和工程建設項目分布廣、數量大、額度少、規模小、監管難、管理機制滯后等問題,金馬鎮投資15萬余元成立了全縣第一家鄉鎮農村集體資產資源交易中心,在堅持農村集體公共資源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和收益權不變的前提下,完善農村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管理制度,配套實施了《金馬鎮農村三資監管服務管理制度》和《金馬鎮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制度》,規范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制度規定鎮村兩級公共資產、資源的發包、承包活動,必須進入中心采取招拍掛形式進行交易;重要設備、辦公用品和各類服務項目必須進入中心,采用招標、競爭性談判和詢價等相應方式進行交易。對于不按規定進入中心交易的,所定協議一律無效,并對相關責任人員給相應的處罰,涉及違紀違法的,由有關部門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維護農村集體權益,確保農村公共資產資源保值增值。2014年金馬鎮雨龍村公房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14輪激烈競價,以每年1.6萬元租金完成了全縣村集體資產招租首宗競標。
搭建宣傳教育平臺和“三務”公開平臺。2012年,鎮政府機投資60萬余元,打造了鎮機關60米廉政文化長廊、廉政文化走廊、廉政文化廣場、廉政食堂、廉政書屋(柜)、警示放映廳、爵冊廉政文化一條街和雨龍、山口村廉政文化宣傳長廊。同時,利用“金廉短信”平臺,每月的上、中、下旬分3次向全鎮廣大黨員和干部職工發送廉政短信;開辦“金馬講壇?金廉課堂”,對鎮、村、組干部進行廉政培訓,交流廉政心得。投資12萬余元在鎮機關和各村委會建立了公開欄29塊,LED電子顯示屏9塊、電子觸摸屏2臺,對決策決議、日常黨務、重點工程項目、財務收支、“三資”管理、強農惠民政策等內容,采取“欄上曬、會上審、群眾議、抽人查”“四位一體”的形式進行公開。每月的7、8兩日組織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對各村的“三務”公開情況進行巡回檢查評分,并將評分結果納入村委會的年底考核。
截止目前,共舉辦“金馬講壇?金廉課堂”15期,受教育2053人次;在《今日金馬》書刊上開辟“廉政文化”專欄,刊載廉政文學作品20余篇;創作廉政題材的話劇作品《拆墻》、《紅燈劇》和快板《奏響美麗家園音》進行展演10場次。通過電子顯示屏公開信息1246條,電子觸摸屏公開信息483條,通過網絡公布重大工程項目信息30條、民生資金監管信息58條,開展“三務”公開巡回檢查5次,發現并糾正存在問題6個。
管好兩本賬簿
在鎮機關財務管理工作中,金馬鎮為管好管好鎮級賬,實施“四筆一會制”。 鎮政府采取財政資金實行預算管理制度,創新實行“四筆一會制”,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即:鎮屬各辦、站、所及中心,所有支出均實行“四筆一會制”,鎮財務人員在辦理報銷業務時,要查看是否有經辦人、站所長、分管領導及鎮長簽字,缺一不可,支出金額超過1萬元時,還要召開黨政聯席會討論通過,并附相關會議材料方能報銷。
其次,鎮政府在村級財務管理工作中,實施“七筆會簽制”管好村級賬。金馬鎮成立村級財務代管中心,設在鎮農經站。實行村級財務“七筆會簽”支出審批制度,即:村報賬員在辦理報銷業務時,要有“辦理人、村委會主任(村黨總支書記)、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代管中心主任、代管中心分管領導、掛鉤聯系領導、鎮長”的簽字,使村級財務管理更加透明、規范,切實守好群眾的“錢袋子”。
兩年來,這樣的管理制度有效的規范了鎮財務、村級財務的管理,讓老百姓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各項財務的開支,減少了干部、百姓之間的猜疑,拉近了干部與群眾的關系,增強群眾對干部的信任。
強化監督機制建設
金馬鎮黨委、政府把強化監督機制作為實現打造“廉政政府”長久性的抓手。鎮上配齊了1名紀委書記,1名紀委副書記、監察室主任和1名紀檢專干,同時在全鎮7個行政村建立了村務監督委員會,配齊了1名主任和2名委員。鎮政府投資14萬余元按七有標準(有固定的辦公場所、有必要的辦公設備、有電子顯示屏、有牌子、有印章、有工作臺賬、有工作制度)對全鎮7個村務監督委員會進行規范化建設,形成了“橫到邊、縱到底”的立體監督網絡。
其次,鎮黨委、政府成立由鎮紀檢辦、黨政綜合辦、組織人事辦、重點項目辦、農科站等職能部門組成的效能督察組,堅持一月一督查一通報,并抓住重要時間節點,加大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州縣實施辦法及紅河州領導干部“十不準”、“四風”突出問題、上下班工作紀律、黨委政府安排部署重點工作及重要事項的監督檢查力度。
第三,鎮黨委、政府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詳細排查,認真篩選,及時組織進行初核,以保證不漏掉一個案件線索。突出查辦農民建房過程中的違紀違法案件、破壞國家惠農政策類案件、項目建設中的違紀違法案件、集體資產處置中違紀違法案件、基層干部亂權濫權類案件。針對不聽工作安排、被通報批評、遲到、早退、曠工、走讀等情況,嚴格按照《金馬鎮機關干部職工量化管理考核辦法》在300分的量化總分內,每次則扣除5—50分的處罰,并按每分不低于10元的標準將考核結果與年終考評獎勵掛鉤。
2014年,金馬鎮共開展各類監督檢查12次,專項督查3次、明察暗訪2次、印發督查通報12期、點名道姓通報批評32人次。共召開工作例會5次,開展各類監督檢查21次,向村委會反映問題46個,提出意見建議8條,督促整改問題3個,參與監督及時制止不符合群眾意愿決策10個。對16名黨員干部進行了警示訓誡教育談話,3人因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將被扣除100%的“金廉”廉政保障金,為國家和群眾挽回經濟損失30余萬元。
據悉,近三年來,金馬鎮“1323”工作法經過實踐和不斷完善,進一步規范了干部的行為,管住了干部的“手”,提升干部在群眾中的形象,密切了干群關系,為干部隊伍廉政建設奠定了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