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龍縣充分發揮全縣各級黨委(黨組)的“龍頭”和“領頭雁”作用,積極貫徹落實紀檢監察機關“三轉”要求,聚焦監督執紀問責主業,全面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新成效,在大理州委對全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中被評定為“優秀”。
責任界定明晰。按照中央及省關于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有關規定,及時轉發《大理州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實施辦法》,并明確規定全縣各級黨委(黨組)和紀委(紀檢組)要嚴格按照州上出臺的實施辦法,嚴格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對不按規定落實責任的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相關責任。
責任落實到位。“四專一宣誓”全面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四專”即召開全縣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專題會議、舉辦全縣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專題輔導班、組織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專門考試、策劃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專欄宣傳;“一宣誓”即:開展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人宣誓活動。通過“四專一宣誓”活動的開展切實增強全縣各級黨委(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自覺意識、擔當意識、主角意識。“三嚴”聚焦主業,全面落實紀委監督責任。“三嚴”即:嚴格監督。采取明察暗訪、隨機督查、專項監督、立項督查等方式,圍繞全縣中心工作和重點工作共開展監督檢查200多人次,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給予限期整改。嚴肅執紀。共立案查處違反黨紀政紀案件18件21人,其中科級干部2件2人,一般干部5件6人,農村黨員11件13人,上繳財政違規資金4.8萬元。嚴厲問責。對17名國家工作人員進行行政問責,其中給予免職問責1人,給予責令作出書面問責檢查15人,給予誡勉談話問責1人,對監管不力的7個單位進行通報批評。
制度追責規范有力。制定出臺《云龍縣黨政機關公務接待實施細則》、《云龍縣縣級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暫行)》、《云龍縣縣級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暫行)》等有關制度,規范黨政機關公務活動及從政行為。修訂出臺《云龍縣國家公職人員問責辦法》,將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納入問責事項范圍,并嚴格執行“一崗雙責”,案件追責除追究當事人的相應責任外,還追究相關黨委(黨組)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紀檢組)的監督責任。 (魏友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