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5年1月1日起,文山市紀委、市監察局推行工作日志制度,要求機關全體干部職工認真記錄本人每天的工作開展情況,包括工作進度、工作落實、所遇問題、辦理結果等。并記錄學習情況,包括學習科目、主要內容以及心得體會和對工作思考等。
據悉,《工作日志》的管理實行嚴格的日記錄、周評定、月報備、季考核制度。每周的《工作日志》必須在下周一上午下班前經相關負責人審閱并簽署評定意見。每月月初以室、紀工委為單位將工作日志送干部室登記報備。考評領導小組每季度對《工作日志》制度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督查情況和個人日志將作為年終考評的重要依據。對未按要求撰寫日志和未按時報送的將進行通報批評,對報送材料內容不實的將嚴肅處理。
通過實行工作日志管理制度,該市紀委實現“以工作日志為載體,提升自我素質能力;以工作日志為鏡子,提高辦事效率;以工作日志為依據,提高決策科學性”的目標。(劉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