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和部門直接責任的落實,近期,永勝縣委、縣人民政府組織完成了對全縣各鄉(鎮)、各部門2014年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檢查考核工作。
根據永勝縣《對鄉鎮和縣直黨政機關實行目標管理綜合考核的辦法(試行)》,縣委組建了以一名縣委常委任組長、四機關兩名處級領導為副組長、有關部門領導為成員的八個檢查考核組,對全縣15個鄉(鎮)和75個縣直部門及省、市駐永單位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的情況進行了檢查。檢查考核工作圍繞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作風建設、責任追究和工作創新五個方面,在聽取各鄉(鎮)、各部門工作情況匯報的基礎上,重點檢查了貫徹執行“八項規定”、制度建設、制度執行、案件查辦、政風行風轉變等縣委、縣人民政府年初安排的一系列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決策和部署的完成情況進行了全面、詳細地檢查和評價。通過檢查考核,縣委、縣人民政府更加清晰和直觀地了解掌握了全縣各鄉(鎮)、各部門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中的成績和不足,有力地鞭策和督促了全縣各級各部門,特別是黨政“一把手”更加牢固地樹起立認真履行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和主要領導直接責任的思想,同時,各鄉(鎮)、各部門也表示,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以更堅決的態度、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在嚴明黨的紀律、堅決懲治腐敗、改進干部工作作風等方面狠下功夫,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更大成效,為推動永勝科學發展和諧發展跨越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和紀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