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保山市紀委副書記胡扉記約談施甸、騰沖兩縣紀委書記時強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聚焦黨風廉政建設中心任務,明確主業主責,把不該管的清退出去,回歸到監督執紀問責上來,不折不扣地執行好、落實好中央紀委和省、市紀委的各項工作部署。
約談時,胡扉首先分別通報了施甸、騰沖兩縣2014年度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暨懲防體系建設檢查考核中存在的問題。隨后,他指出,近期中央紀委在中國紀檢監察報上連續刊登了6篇關于《聚焦主業、深化“三轉”系列述評》文章,明確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聚焦黨風廉政建設中心任務,明確主業主責,把不該管的清退出去,回歸到監督執紀問責上來。在這方面,兩縣都還做得不夠,還需進行整改落實。此外,對案件管理工作,兩縣都還重視不夠,縣紀委主要負責人要帶頭研究全省紀檢監察案件考核辦法。針對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兩縣紀委書記分別表示,將及時把此次約談的精神向縣委匯報好;加大對案件統計工作的研判力度,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圍繞 “負面清單”中所列的26個問題,逐步退出,切實回到主業主責上來。(張凱峰 王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