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古城區委常委會議研究審議了《古城區整治鄉鎮(街道)干部“走讀”問題實施方案(送審稿)》和《古城區防治鄉鎮(街道)干部“走讀”行為規定(送審稿)》,解決鄉鎮(街道)干部“走讀”問題,規范鄉鎮(街道)干部從政行為。
《方案》重在治理“四風”突出問題,提出了四項整治措施。一是加強思想教育。引導鄉鎮(街道)干部繼承和發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增強服務基層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做人民群眾的貼心人。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鄉鎮(街道)干部考勤管理、鄉鎮(街道)科級干部每日活動報備和離開轄區報告、領導班子成員在鄉鎮(街道)機關帶班值班等制度,解決鄉鎮(街道)干部上班遲到早退、擅離職守、夜間不住鄉鎮(街道)帶班值班等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三是改善工作條件。加大對鄉鎮(街道)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適當增加鄉鎮(街道)公用經費,保證鄉鎮(街道)機關正常運轉和鄉鎮(街道)干部工作崗位補貼按時足額發放。四是加強督促檢查。加大對鄉鎮(街道)干部“走讀”問題的明查暗訪力度,及時通報和處理一批典型案件。將鄉鎮(街道)干部住宿考勤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和黨建目標管理考核、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年度工作述職的內容,并作為干部任免調整的重要依據。
《規定》重在規范從政行為,分為五章、十六條。 “總則”明確界定了干部“走讀”的六種具體行為,“管理規定”細化了鄉鎮(街道)應當執行的各項工作制度,“懲處規定”明確了違反《規定》應受到的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保障措施”強調了確保《規定》順利執行的經費保障和監督管理措施。
出臺《方案》和《規定》,是古城區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區委關于第二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的重大舉措,強調了作風建設常態化。通過整治干部“走讀”問題,切實解決在位不在崗、辦事不見人、作風不深入、工作不落實等突出問題,樹立鄉鎮(街道)干部“為民、務實、清廉”的良好形象,提高人民群眾的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