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按照中央、省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部署要求,在臨滄市委的堅強領導下,各級黨委(黨組)通過深入學習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四次全會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有效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營造了風清氣正、干事創業的發展環境,為大美臨滄建設提供了堅強的政治和紀律保障。
抓作風建設,推動干部作風轉變
扎實開展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全市4個市級領導班子、32個縣(區)及81個市直部門(單位)領導班子、5603個基層黨組織、40名廳級領導干部、1068名縣處級領導干部、114555名共產黨員參加了教育實踐活動,堅持以“反四風、興臨滄”為重點,對照“親、敢、會”三個字,突出服務群眾、服務中心、責任落實和改革創新,著力解決“不實在”、“不扎根”、“不勤儉”、“不純潔”的問題,形成了“一家親人常相處,一門心思辦實事,一身清白正風氣”的良好氛圍。對409個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進行了重點整頓。全市564個部門掛鉤23834戶群眾。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市委常委班子制定了整改方案,共涉及整改內容6個方面17個重點,制定整改措施60項;專項整治方案共涉及整治重點24個方面,整治內容61項;各級領導班子制定整改措施9443項。開展“會所中的歪風”等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對4處違規出租經營場所,按收回關停或解除租賃合同的方式進行了糾正。開展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吃空餉”專項清理工作,對屬清理范圍的10人進行了糾正。開展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清理整治,對在企業兼職(任職)的154名黨政領導干部進行了清理。開展黨員干部參賭涉賭專項整治,全市查處涉賭治安案件45起,查處涉賭刑事案件7起,抓獲犯罪違法人員217人,繳獲賭具33副,收繳賭資23萬元。開展領導干部大辦紅白喜事等問題專項整治,去年共有59名處級領導干部就操辦婚喪宴請事宜作了書面報告,市紀委對操辦婚慶事宜的處級干部進行了提醒談話。全面推行一般公務用車標識管理。全市共785個單位2689輛公務用車張貼了標識,610輛公務用車外觀噴涂明顯公車標識,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嚴肅查處“四風”問題。市、縣(區)紀檢監察機關先后派出111個工作組,對813個單位、230個服務窗口單位、77個鄉鎮(街道)、1065個餐館、賓館、旅游景點、娛樂場所及學校等重點區域進行明察暗訪,發現并督促整改問題180項。去年以來,全市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10件138人,其中查處違規配備使用公車問題19件26人,大辦婚喪宴請問題4件4人,違反工作紀律問題79件97人,其他違反八項規定問題8件11人。全市問責各級領導干部117人,其中處級干部2人,科級干部64人,一般干部51人。
細化任務,層層分解落實責任
對承擔的責任層層進行簽字背書,全市共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1179份,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面覆蓋、不留死角,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根據云南省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有關內容和標準,結合臨滄實際,針對市直部門和縣(區)的不同情況,分別制定了臨滄市2014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為科學、合理地做好考核工作提供了依據和標準。繼續堅持市委常委帶隊進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制度,堅持黨委主要領導對考核工作作動員部署和市委研究決定對考核結果的獎懲。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認真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管好班子,帶好隊伍,堅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帶頭推動主體責任落實。年內,市委主要領導對反腐倡廉工作作出批示35件,市政府主要領導批示11件。
健全機制,規范責任主體行為
制定出臺《中共臨滄市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實施辦法》,對落實主體責任的內容、要求以及責任追究等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推動主體責任落實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制定《關于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具體工作方案》,對落實主體責任提出了16個方面的具體措施,使市委落實主體責任更加具體、明確和便于操作。實行落實主體責任約談制,年內市委主要領導與8縣(區)委書記和10名市直部門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就落實主體責任、推動黨風廉政建設有關情況進行了約談;市紀委書記與8縣(區)紀委書記、13個市紀委派出(駐)紀工委(紀委、紀檢組)主要負責人進行了約談;市紀委組織召開了15個市直部門黨委(黨組)書記和16個鄉鎮(街道)黨委書記落實主體責任座談會。
抓干部管理,嚴把選人用人關
加強對干部的廉政教育,把廉政教育列入年度干部培訓的重要內容,不斷加大廉政教育力度,做到警鐘長鳴。市委常委尤其是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帶頭上廉政黨課,帶頭開展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在制作相關專題片做好廉政宣傳教育的同時,抓住春節、五一、中秋、國慶等關鍵節點,向全市各級黨員干部及家屬發出廉政公開信、廉政短信等,提醒各級干部廉潔過節。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條例,嚴格堅持民主推薦、民主測評、考察預告、考察談話、征求紀檢監察機關意見、集體醞釀、集體決定、任前公示等程序,嚴把群眾關、廉政關、程序關、紀律關和任職關,切實做到程序不倒置、不空轉。加強和改進干部任職考察,綜合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表現,特別突出政治品質、道德品行、干部作風和廉政情況的考察,努力防止出現作風不實、帶病提拔的問題。認真落實中央、省委巡視組有關要求,對提高干部職級待遇、干部任職年齡層層遞減等問題進行了整改;開展超職數配備干部專項治理,共消化處級干部6人。建立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聯系工作機制,44名省管領導干部、1028名市管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對35名市管干部進行隨機抽查核實。嚴格貫徹執行四項監督制度,從嚴審批越級提拔、破格提拔、領導干部身邊工作人員和近親屬提拔,強化對“一報告兩評議”結果的分析運用,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完善“12380”舉報體系,暢通監督渠道。堅持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對8名同志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制定《臨滄市縣處級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規定(試行)》,對縣處級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進行規范,建立縣處級非領導職務干部庫,實行統一管理、統一調配使用。認真落實任前廉政談話制度,制定出臺《臨滄市市管領導干部任前廉政談話規定》,嚴格堅持提拔任用干部和交流任用干部未經任前廉政談話,市委暫不下發任職文件的規定。年內,對54名新提拔和27名平級交流任用的處級干部進行了任前廉政談話。
抓民生熱點,切實維護群眾利益
全力抓好抗震救災工作,“10·7”地震災害發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及時啟動一級應急響應,采取有力措施,全力開展抗震救災各項工作。市紀委市監察局領導帶隊先后3次趕赴災區,對抗震一線干部紀律作風、救災款物撥付發放、災區恢復重建準備工作等進行督查,以鐵的紀律確保抗震救災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截至12月11日,全市啟動修繕受損民房1591戶,完成修繕439戶,完成修繕面積34650平方米;完成倒損和嚴重受損民房拆除2458戶,場平2637戶,啟動重建2533戶,重建主體完成50%以上352戶,重建主體全部完成181戶,完成重建面積11931平方米。累計完成民房恢復重建投資10328.7萬元。完成道路修復加固492.1公里,橋梁修復加固10座,庫區修復加固22座,堤防修復加固5.84公里,供水設施修復加固34處,灌溉排澇設施修復84.7公里,電力設施修復99公里,通訊設施修復62.4公里。累計完成基礎設施恢復重建投資3687.6萬元。認真抓好關系民生的重點工作。全市共實施農村危舊房改造13150戶,啟動建設美麗村莊109個自然村,新開工建設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4600套,新建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52所。新建成“萬元山”10.2萬畝、“萬元田”29萬畝,新培育“萬元人”10.5萬人。全面實施農村學前教育階段幼兒營養改善計劃,惠及全市近4萬名農村學前階段在園(班)幼兒。建成民生資金電子網絡監察管理系統,對219項、104.28億元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實時監控,發現并糾正錯誤信息39146條,受理群眾投訴舉報89件,立案查處17件25人,追回資金530.19萬元。簡化辦事程序,改善服務質量,市級部門清理下放行政審批事項116項。制定下發《關于做好暢通民意表達渠道解決群眾訴求問題工作的意見》,厘清暢通民意表達渠道解決群眾訴求問題的領導責任、工作責任和監督責任。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帶頭接訪、下訪,為群眾排憂解難。年內,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接訪、下訪、回訪14次57人,其中:市委主要領導接訪3次8人,回訪1次19人,下訪4次10人;市政府主要領導接訪4次18人,下訪2次2人。
抓監督制約,著力規范權力運行
制定《臨滄市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實施辦法》,從26個方面明確了新一輪懲防體系建設工作措施。健全監督管理機制,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先后制定實施了《臨滄市紀檢監察機關對領導干部改進工作作風監督檢查的實施辦法》、《臨滄市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實施辦法》、《臨滄市市直機關干部職工下基層繳納食宿費規定》、《臨滄市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實施細則》、《臨滄市市級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關于規范領導干部操辦婚喪等宴請事宜的暫行規定》等制度,切實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實施領導干部述廉制,組織縣(區)、市直部門20名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向市紀委三屆四次全會述廉,對述廉工作中發現的1起違反廉潔自律有關規定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糾正。全市共有1913名領導干部進行了述廉。開展廉政審查工作,制定了《臨滄市廉政審查辦法》,全年共審查處級領導干部1478人次、單位191個。全面推行廉政風險防控制度,增強工作實效。2014年,全市廉政風險防控登記共明確職權7802項;繪制權力運行流程圖3418個;確定內部風險機構4583個,共查找出部門風險點9271個,制定部門風險防控措施12854條;查找個人風險崗位15702個,查找個人風險點23529個,制定個人風險防控措施30348條。
抓查辦案件,堅決懲治腐敗問題
始終把查辦案件、懲治腐敗作為市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重要內容和有效手段,擺在突出位置,堅持有腐必懲、有貪必肅,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2014年,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查處248件,結案247件,給予黨政紀處分283人,其中縣處級15人,鄉科級102人,一般干部36人,其他人員130人。堅持抓早抓小,全面掌握黨員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況,發現黨員干部苗頭性問題,及時約談、函詢,全年共談話函詢88人,防止小問題變成大問題;對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認真核查,對反映失實的20件予以澄清,切實保護干部干事創業的激情。
抓責任追究,確保主體責任落實
實行“一案雙查”,既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嚴肅追究領導不力、不抓不管而導致不正之風長期滋生蔓延,或者屢屢出現重大腐敗問題而不制止、不查處、不報告的有關人員責任;嚴格依法依紀按程序追責,防止以問責代替法紀追究,使責任追究經得起歷史檢驗。去年以來,全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責任追究30件43人,給予黨政紀處分22人,其他方式追究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