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紀委日前召集紅塔區11個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書記召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座談會。會議要求各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書記要強化黨委主體責任意識,采取有力措施,切實把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工作落到實處。
玉溪市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李長虹在會上強調,各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書記要把握好黨委主體責任的基本內涵,落實好主體責任,將主體責任作為重大政治責任、自己分內的責任、前提責任、直接責任履行到位,黨委班子尤其是書記“一把手”要直接領導、親自抓,負總責,嚴格把好“五關”。一要把好干部選用關。嚴格按照好干部的“五條標準”,嚴格履行干部選拔任用程序,選能任賢,建設高素質的干部隊伍,形成任人唯賢、敬業有功的良好氛圍;二要把好維護群眾利益關。牢牢把握以人為本、維護群眾利益的核心理念,做細、做實、做深群眾工作,從惠民政策、資金等方面抓好工作落實;三要把好權力監督關。從制度完善、監督、檢查等方面,做好自我教育、警示作用,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四要把好懲治腐敗關。既要把握好自己,也要教育好干部不違規違紀,一旦發現違規違紀的,要加大查處力度,遏制、減少腐敗的發生;五要把好廉潔自律關。堅持為民、務實、清廉,勤政廉政、廉潔自律,用好權、守紀律,有操守,管好自己,帶好班子,落實好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
李長虹要求,各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書記在工作中,要擔當好領導責任、教育責任、檢查責任、追究責任,嚴格實行“一案雙查”制度,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不正之風的單位和個人嚴格查處,倒查追究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使問責成為硬約束,真正把主體責任記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實在行動上,把工作做好,營造一個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