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尋甸縣紀委召開十一屆五次全委會議,組織15位鄉鎮、縣直單位黨政主要領導向全會述廉。
述廉對象圍繞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執行廉潔從政、改進作風規定等5個方面的情況進行述廉,之后,由縣紀委委員根據述廉報告及了解掌握的情況,對述廉對象進行隨機質詢、提問,并要求述廉對象現場作答,最后再由縣紀委委員、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風巡查員、特邀監察員等200余人按照ABCD四類比重進行現場民主測評。測評結果和述廉情況將報告縣委,納入領導干部個人檔案,作為考核、獎懲和選拔任用的重要參考依據,與領導干部評先評優、提拔使用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