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上旬以來,保山市9名市級領導帶隊,抽調40余人組成市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組,集中對全市87個單位和部門開展2014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
2014年,保山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單位主要包括8個縣區、園區和79個市直部門。對縣區、園區單位考核內容包括落實主體責任、加強作風建設、落實監督責任三大項共30小項內容;對市直部門考核內容包括落實主體責任、加強作風建設、落實監督責任三大項共27小項內容。按照責任制考核辦法要求,在重扣分方面,若單位領導“一把手”在現崗位因違紀違法被立案查處的,發生一人次最高扣41分。反腐倡廉政任務分工牽頭單位不認真履行職責,工作不落實,任務未完成的扣10分。
同時,2014年保山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與往年相比呈現了新、簡、實的特點。一是考核方式上的創新。一改往年采用的年終一考定“終身”的做法,把平時的檢查考核與年終考核有機結合,突出平時的監督檢查功效;二是考核程序上的簡化,緊緊圍繞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重點,簡化痕跡資料的查閱,個人談話選擇有重點的對象來談,不再泛泛而談;三是檢查考核工作上的扎實。從市級帶隊領導自身做起,深入到被考核單位,開展有針對性的談話,查閱相關痕跡資料,延伸到基層站所檢查。目前,全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有序推進。( 楊耀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