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文山州紀委監察局積極推行“嚴審、協審、快審”的“三審”工作機制,全面提升了案件審理工作水平,實現了案件審理工作的提速增效。
嚴審自辦案件,確保案件質量。嚴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針和案件審理流程,采取“五對照”和“五不受理”的方式,認真做好案件的閱卷審閱工作。即采取調查報告與舉報材料相對照、調查報告與錯誤事實見面材料相對照、錯誤事實見面材料與有關證據材料相對照、被調查人的陳述與證人證言相對照、審理報告與相關證據材料相對照,以及對“程序不合法、手續不完備、認定事實不清楚、定性處理不準確、量紀不統一”不予受理的方式,做到既審查有錯證據,又注重無錯證據審查,既審查程序的合規性,又注重審查量紀定性的準確性,保證案件質量。
協審基層案件,確保規范準確。制定出臺了《文山州紀檢監察系統案件審查辦法(試行)》,規范了下級紀檢監察機關上報審查案件的審查內容、審查重點、審查程序,嚴格案件立案標準、事實認定、行為定性及處理標準,確保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對下級紀檢監察機關案件查辦工作的領導和指導,促進案件處理的客觀、公正、平衡。2014年共審查縣(市)報審案件46件,提出意見建議30條,變更案件定性3件,有效提高了縣(市)案件質量,減少申訴案件的發生。同時,促進同類案件在不同縣(市)的處理平衡,也較好落實了查辦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的要求。
快審司法移送案件,提高工作效率。借助司法移送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的特性,簡化事實材料與當事人見面審理談話等程序,并以司法機關認定的違法事實、證據材料、司法文書等作支撐,直接制作審理報告,提交相關會議討論作出處理,實現了司法移送案件的快審快結。(文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