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三次、四次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加強支部黨風廉政建設,干部監督室研究制定了《干部監督室黨支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方案》,明確責任擔當,提出工作要求。
方案明確,支部對部門黨風廉政建設負主體責任,并細化為組織實施責任、教育監督責任、制度建設責任、檢查報告責任等;支部書記為支部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副書記對支部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責任,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教育監管,做到示范帶動。
方案要求,支部書記、副書記要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的組織領導,認真積極履職,強化責任落實;強化支部建設,健全支部組織生活制度,認真落實“三會一課”,加強交心談心,開誠布公進行批評與自我批評;密切聯系群眾,進一步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糾建并舉,反對“四風”,深入推進“四群”教育聯系群眾工作;加強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