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隴川縣紀委組織住建局、民政局、審計局等相關人員組成工作組深入全縣9個鄉鎮1個農場開展“5.24”、“5.30”地震災后民房恢復重建培訓工作,用5天時間對全縣各鄉鎮、農場負責地震災后民房恢復重建的負責人和農村危房改造、地震災后民房恢復重建工作涉及村委會、社區、分場工作人員等開展了9場次業務培訓。
培訓會強調,各級干部必須緊緊圍繞州、縣要求,一是強化主體責任。災后恢復重建工作以縣級為主導,鄉鎮為責任主體,農戶為建設主體,縣直有關部門為監管主體。縣、鄉、村、組要齊心協力,充分調動農戶的積極性,教育、引導、發動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災后重建,積極進行生產自救,把災后恢復重建當作重中之重的頭等大事抓緊抓實抓好。二是加強地震災后重建資金管理。補助資金的發放必須嚴格按照《救災資金管理使用辦法》實施操作及時補助到位,共同管好用好救災資金。做到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布、公開發放、認真核實受災對象,不得截留、挪用,不得用于與災害無關的項目,確保專款專用。三是切實加強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督促檢查。各有關部門必須做好逐鄉逐村逐戶檢查驗收工作;紀檢監察、財政、審計部門加強對資金使用、物資發放、財務支出、項目實施、投資效益的跟蹤檢查,對貫徹落實不力、行動遲緩、工程質量低劣和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等后果的,嚴格實施責任追究制度,嚴肅查處,確保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有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