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鳳慶縣紀委、監察局切實“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厘清職責,聚焦主業,強化監督執紀,成效明顯。今年1至8月,共黨政紀立案調查36件43人,占去年整年的124%;問責領導干部12人,問責人數是去年的2.4倍;開展專項檢查、明察暗訪15次,下發整改通知書、監察建議書18份,對4名違反八項規定的黨員干部嚴肅處理并在全縣范圍進行通報。
轉職能厘清主業主責
縣紀委、監察局對近年來紀檢監察機關參與的111個議事協調機構進行專項清理,退出與主業主責無關的議事協調機構99個,保留和參與議事協調機構12個。同時,明確鄉鎮紀委書記不分管主業之外的工作,種好自己的“責任田”,對分工情況進行清理,切實解決紀檢監察工作越位、缺位、錯位現象。
轉方式強化監督問效
切實轉變工作方式,處理好主責與監督的關系,把工作重心轉移到監督職能部門履職情況上來,嚴格落實問責、問廉、問效。在工程建設招投標、項目建設等領域,還權于責任部門,讓部門負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再進行全程監督,對疑點事項或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適時進行監督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嚴肅查處;強化日常監管,要求領導干部外出填報《領導干部外出報備情況表》、按月填報《領導干部工作情況報告表》、按要求填報《黨員干部操辦婚喪宴請報告表》、認真填報《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防微杜漸,警鐘長鳴。
轉作風聚焦案件查辦
加強作風建設,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強化履職監督,督促紀檢干部嚴格執法、秉公執紀,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嚴防“燈下黑”。加大案件查辦力度,成立案件處理中心,完善《信訪案件線索排查機制》,對信訪舉報件和案件線索歸口登記、統一管理。建立《縣紀委常委包案制》,按照“誰包案、誰負責”的原則,常委接辦案通知后,組建案件調查組,制定方案,迅速開展案件查辦。制定了《案件查辦目標責任制》和《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查辦案件暫行辦法》,明確縣紀委常委每年必須包案1個以上,各鄉鎮紀委和各派出紀工委每年必須完成1件自辦案件。(楊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