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迪慶州紀委監察局對近年來參與的各種議事協調機構進行了清理和調整。
按照中央紀委和省紀委關于“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為進一步明確職責定位,突出主業,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中心任務,州紀委監察局對近年來參與的各種議事協調機構進行了清理。州委審核批準了《迪慶州紀委監察局議事協調機構調整方案》。
經過清理統計,近年來,州紀委監察局共參與各類議事協調機構69個。遵循轉變職能、突出主業、精簡高效的原則,保留或繼續參與15個,并在全州就清理調整情況作了通報。
州紀委監察局在通報中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深入落實“三轉”要求,把握職責定位、轉變工作思路,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中心任務,圍繞主業進一步清理壓縮議事協調機構,堅決把不該管的工作交還給主責部門,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錯位,把紀檢監察工作重心集中到抓紀律、抓作風、抓辦案,更好地履行黨章和行政監察法賦予紀檢監察機關的職責,整體推進黨風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