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姚縣下發《關于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領導干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的通知》,把落實《通知》精神作為深入改進作風、樹立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形象、大力推進公共環境建設的重要工作來抓,以小見大轉變各級領導干部作風。
《通知》要求宣傳、衛生等有關部門要深入開展形式多樣的禁煙控煙宣傳教育活動,各單位要在樓道、食堂等場所張貼醒目的禁煙標識,在全社會形成禁煙控煙的良好氛圍,單位負責人要積極做好禁煙控煙宣傳教育和引導工作。
《通知》要求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切實負責,研究部署公共場所禁煙控煙具體措施,明確責任,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制度,明確獎懲辦法,執行《通知》的各項規定。
《通知》要求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模范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各項規定,不得在學校、醫院、體育場館、公共文化場館、公共交通工具、會議室等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吸煙,在其他有禁止吸煙標識的公共場所要帶頭不吸煙,以實際行動作出表率,自覺維護法規制度權威,自覺維護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形象。
《通知》明確規定各級各部門組織的各種會議、調研、接待等公務活動中不得提供煙草制品,公務活動參加人員不得吸煙、敬煙、勸煙,對本單位領導干部違反禁煙規定的行為及時作出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