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機關基層黨組織強化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提供可行依據,省紀委機關黨委于今年8月開始起草《中共云南省紀委省監察廳機關基層黨組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意見(試行)》并經常委會審議通過,以省紀委省監察廳文件印發,要求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各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參照執行?!吨黧w責任意見(試行)》明確了基層黨組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內容,強調了對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檢查考核和責任追究,是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要求,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王岐山同志關于“兩個責任”重要論述的重要體現,是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和“打鐵還需自身硬”的重要內容,是推動省紀委省監察廳機關內部監督機制進一步科學、完善的重要舉措,對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委廳機關干部隊伍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