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省委政法委頒發了《關于確保司法權不受非法干預的意見》。這是云南省委政法委認真貫徹落實依法治國方略和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加強政法隊伍作風建設,確保政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司法權,營造公平公正法治環境,促進法治云南建設的一項重大舉措。
今年以來,云南省委政法委堅持落實抓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針對全省政法隊伍實際,注重抓制度建設,相繼出臺了《進一步加強政法干警違紀違法案件查辦工作的通知》、《關于黨委政法委員會案件評查工作規定》、《關于在執法監督中實行責任查究的工作辦法》、《執法監督、涉法涉訴信訪、政法紀檢監察工作協作辦法》、《關于在全省政法機關建立執法辦案穩定風險評估預警工作機制的意見》等一系列重要措施,有力地促進了全省政法隊伍的思想作風建設。這次頒發《關于確保司法權不受非法干預的意見》,對于維護公平正義,促進司法公正將發揮積極的作用。
該《意見》包含總體要求、登記報告、查處辦法、保障措施四個方面。一是在總體要求方面,明確了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工作目標、把握政策界限等,體現了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建設法制中國的要求,強調了以制約和監督權力運行為重點,以加強政法隊伍作風紀律建設,確保政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司法權,營造公平正義的執法司法環境為目的。二是在登記報告方面,明確了對非法干預司法行為的幾種情形和如何登記、備案、報告以及緊急情況下如何處置等規定。三是在查處辦法方面,作出了嚴格依法依紀辦案、嚴格按照管理權限追究責任、嚴格實行辦案質量責任終身制等具體要求,在對非法干預司法行為的單位、組織或個人追究責任的同時,著重從非法干預司法行為引起的后果或影響,嚴肅查處政法機關內部不作為、亂作為行為。四是在保障措施方面,強調各級黨委政法委和政法機關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內部管理、提高輿論引導能力、保護干警依法履職,增強政法機關和政法干警抵制非法干預司法行為的積極性、主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