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云南省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規定》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云南省2013年度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情況的通報》,省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2013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16個單位進行了整改和復查驗收,切實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
一是對上述16個單位的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和紀委書記(紀檢組長)進行了誡勉談話,指出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整改要求,明確復查驗收內容和時間。二是督促指導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民主生活會。6月20日至7月5日,省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和部分紀檢監察室共派出29人次參加了各單位的專題民主生活會。三是組織2個組進行了復查驗收。9月23日至10月22日,省紀委楊玉清副書記和黨風政風監督室葉翠萍主任分別帶隊對上述16個單位,采取聽取整改情況匯報、進行整改落實情況群眾滿意度測評、查閱整改臺賬資料、延伸檢查所屬縣(區)、單位的方式進行了復查驗收。
16個單位黨委(黨組)高度重視整改工作,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通報和省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誡勉談話要求,各單位黨委(黨組)認真學習了中央《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及我省實施意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我省實施辦法,認真貫徹落實省委主體責任專題研討班精神,進一步明確了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實質和內涵,充分認識到黨風廉政建設黨委(黨組)是領導主體、落實主體、工作主體和推進主體;要落實好領導責任、教育責任、管理責任、檢查考核責任、示范引領責任。各單位黨委(黨組)結合傳達學習省委主體責任專題研討班精神,對所屬縣(區)、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進行了培訓,層層傳導壓力,切實增強了各級領導干部落實主體責任的意識。各單位結合發生的腐敗案件或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刻剖析,進一步增強了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抓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意識。黨委(黨組)專門召開了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民主生活會,班子及其成員主要圍繞落實“兩個責任”和糾正“四風”方面查找不足,深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認真查找思想上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特別是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方案,明確整改時限和責任人。各地區各單位紀委(紀檢組)認真落實監督責任,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抓好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聚焦中心,突出主業,狠抓作風建設,加大查處案件力度,堅持不懈糾正“四風”,取得了實效,贏得了群眾的贊譽。
通過認真整改,嚴格驗收,進一步促進了各單位黨委(黨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主體責任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