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在中央紀委和省委的堅強領導下,云南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精神,積極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按照中央紀委關于紀檢監察機關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部署要求,進一步明確職能定位,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心任務,把紀檢監察機關的職責回歸到執紀監督這一本源上來,把不該管的工作交還給主責部門,堅決從不該管的領域退出來,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集中力量解決紀律作風方面的突出問題和腐敗問題,通過受理信訪舉報和投訴,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剎風整紀、強化問責,加大對政府采購工作監督力度。
一是嚴肅查處政府采購中的違紀違法行為。堅持把嚴肅查處政府采購領域違紀違法行為,作為紀檢監察機關查辦腐敗案件的重要內容,組織精干力量進行突破,突出查辦大案要案,始終保持高壓態勢。連續幾年,省紀委省監察廳嚴肅查處了多起涉及政府采購問題的重大典型案件,僅今年前三季度,查處了普洱市政協原副主席張麗菊在計生系統采購工作中嚴重違紀違法案,省交通廳原副巡視員王寶基在交通工程建設招標、采購中嚴重違紀違法案,德宏州政協原主席楊躍國利用職務之便為政府采購供應商謀取利益收受賄賂等涉及政府采購問題的案件。同時,在全省紀檢監察系統加強指導和督促,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通過認真受理政府采購投訴案件、舉報信件、群眾來訪,加強對采購工作重點環節的監控,深挖政府采購領域的商業賄賂案件線索,近年來,各地紀檢監察機關查處并給予黨政紀處分的領導干部在政府采購過程中收受賄賂的典型案件25件。
二是大力推進政府采購中“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圍繞省第一批教育實踐活動7個方面46項整治措施、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11個方面70項整治措施,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抓住春節、“五一”、端午等重要時間節點開展明察暗訪,嚴肅追究問責,點名道姓曝光違紀典型,推動了專項整治工作的落實。整治“三公”經費開支過大,強化財政資金監督管理,省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強財政管理硬化預算約束的通知》,建立公開、透明、規范、完整的預算制度,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推動健全政府采購預算,加強“三公”經費管理,健全完善會議、差旅、培訓、接待、公務用車、因公臨時出國(境)等管理辦法,著力控制行政成本,壓縮一般性支出。加強財政監督和審計監督協同配合,嚴肅財經紀律,加大項目資金問效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