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魯甸“8?03”地震發生后,云南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主動服務抗震救災工作大局,按照“情況明、數字準、責任清、工作實、作風正”的要求,圍繞政策措施落實、救災款物管理、干部作風紀律等重點,自覺融入、迅速跟進、全程參與、同步監督各級各部門查災、核災、救災和恢復重建各項決策部署的落實情況,確保抗震救災各項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抓紀律提醒,敲響“警示鐘”
省紀委及時下發嚴肅紀律保證抗震救災工作順利進行的緊急通知,要求黨員干部在抗震救災中發揮表率作用,切實加強對抗震救災款物的監管,嚴肅查處抗震救災中的違紀違法行為,以嚴明的紀律保證抗震救災工作順利進行。會同省財政廳起草下發了《切實加強“8?03” 抗震救災資金使用監督管理的通知》,明確要求對貪污私分、虛報冒領、截留克扣、擠占挪用救災資金等行為,要迅速查辦,從快從嚴從重處理,對失職瀆職、疏于管理、遲滯撥付救災資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昭通市、曲靖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抗震救災工作政治紀律、工作紀律和財經紀律提出明確要求。魯甸縣紀委提出抗震救災“十不準”規定,會澤縣紀委明確“七嚴禁七不準”要求。逐級逐層強化紀律提醒,早打免疫針,敲響警示鐘,讓“紅燈”亮在越軌之前,堅決防止抗震救災中的心理失衡、底線失守、行為失范等問題。
抓制度規范,筑牢“防火墻”
堅持關口前移,注重預防先行,督促各級各有關部門嚴格執行《云南魯甸“8?03”地震應急救災資金管理辦法》、《云南魯甸“8?03”地震救災捐贈資金管理辦法》以及抗震救災專項資金管理相關要求,結合各地實際建立完善抗震救災款物管理制度,明確使用原則,規范使用流程,嚴格使用程序。通過層層傳遞責任,層層強化管理,層層規范運行,切實加大源頭預防力度,筑牢救災款物管理的“防火墻”,嚴防救災款管理使用中的違紀違規行為。
抓關鍵環節,找準“著力點”
采取駐點監督、大面巡查、專項檢查、暗訪抽查等方式,對抗震救災政策措施落實、資金物資管理、干部紀律作風等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各級各部門以良好紀律作風推動抗震救災各項工作落實。堅持把救災款物的接收、管理和發放工作作為監督的關鍵環節,對救災款物管理的重點部門、重點崗位、重點環節實施全程監管,切實做到補助標準統一、過程公開、去向清楚、用途明確、足額兌付,確保救災款物始終安全、規范、高效運行。
抓責任落實,織牢“監督網”
為充分發揮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的組織協調作用,堅持分層負責、條塊結合、聯動監管的總原則,從各級紀檢、監察、督查、審計、民政等部門抽調人員,組建了381人的以紀檢監察力量為主的監察督查員隊伍,全面覆蓋昭通、曲靖2個市,昭陽、魯甸、巧家、永善、會澤5個縣區、58個鄉鎮(街道辦)、525個村(社區)、171個救災物資接收發放點,構建了無盲點、無斷層、無縫隙的省市縣鄉村五級聯動監察督查機制,做到了每一個救災物資接收發放點、每一個災民集中安置點、每一個受災村都有監察督查人員駐點監督。
抓執紀懲處,增強“震懾力”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通過在政府網站、電視臺、廣播電臺、報紙等媒體公開和在災民集中安置點、救災物資發放點和人口集中、位置醒目的地方張貼懸掛公示牌等形式,廣泛公開抗震救災投訴舉報監督電話,明確專人24小時值守,認真登記、及時受理、認真核處、迅速反饋群眾投訴舉報有關問題。截至8月24日,共查處違紀案件6件,給予黨政紀處分干部5人、問責處理1人、組織處理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