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高校紀委落實好黨風廉政建設紀委監督責任,近日,省委高校紀工委制定了《云南省高等院校紀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實施辦法》。
《辦法》強調高校紀委通過強化事前備案制度、開展專項督查和專項治理、信訪處理、查辦案件等方式加強對同級黨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履行主體責任、開展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加強廉政風險防控等情況;領導班子成員對分管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部署、督促、檢查和落實情況;“三重一大”事項決策落實情況;腐敗行為易發多發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的監督檢查。要求建立高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健全紀委書記履職機制,完善考核機制,落實報告制度,確保責任落實。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監督職責,情節輕微的,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情節較重的,責令作出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或者調整工作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