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韜,男,1968年生,漢族,湖南省醴陵市人,研究生學歷。1991年,謝韜大學畢業后,分配到云南省經貿委企業處工作。1993年8月,任云南省思茅市市長助理;1994年9月,任云南省思茅市副市長;1995年12月,任云南省思茅市代理市長;1996年3月,任云南省思茅市委副書記、市長;1998年,主持市委、市政府全面工作。
謝韜曾是云南省選拔培養的年輕干部。1994年,年僅26歲的謝韜擔任了思茅市副市長,分管工業、交通等方面的工作,并兼任思茅市造紙廠水泥紙袋紙技術改造項目領導小組組長。本該是前途無量的他,也正是從這一年開始走上了利用職務便利進行挪用公款和受賄等犯罪活動的不歸路。
1994年12月,謝韜在任思茅市副市長(分管工業、交通等工作)并兼任思茅市造紙廠“年產6000噸水泥紙袋紙技術改造項目”領導小組組長期間,以其妹謝柳在昆明辦服裝廠急需用錢為由,向思茅市造紙廠(全民所有制企業)廠長黃某某提出向該廠借用25萬元給謝柳所辦服裝廠作技改專項資金使用。12月12日,謝韜在設于思茅市工業局的紙廠技改領導小組辦公室內以本人的名義親筆書寫了借條,由黃某某簽字同意后,根據謝韜提供的昆明五華服裝一廠賬戶,于當日將該廠的25萬元技改資金匯往昆明五華服裝一廠給謝柳經營使用。此款于1995年5月15日匯還思茅市造紙廠,但未支付利息。隨后,謝韜用一張昆明五華服裝一廠出具的收條將其所寫的借條換回。證人黃某某還證實其在謝韜從該廠借走25萬元的技改資金之前,與謝柳并不認識,借錢時也未與謝柳談過聯營之事,謝柳是在兩個月以后才談聯營之事,聯營協議簽訂后也未履行。
1997年1月17日,思茅天都公司董事長李某某到思茅市政府辦公室報到并交納考察費,準備參加市政府組織到深圳等地的考察。李某某得知此次考察由謝韜帶隊,即到謝的辦公室。謝韜暗示李某某:出差沒有錢。李某某立即拿出當時攜帶的1萬元現金交給謝韜。事后,李某某讓天都公司的推銷員從昆明虛開了一張1萬元發票,在天都公司報銷此賬。
1997年4月的一天,謝韜打電話給正在昆明學習的思茅天都公司董事長李某某,叫李某某買一臺電腦給其妹謝柳。接到電話的第二天上午,李某某和本公司副總經理程某某到云南省經貿委找到正在上班的謝柳,由謝柳打電話給“昆明東原計算機及自動化研究所”的陳某某,陳到謝柳的辦公室后,李某某、謝柳、陳某某三人商量,由天都公司以37500元的價格向該所購買一臺“美能達EP1050型”復印機和一臺“宏基586型”電腦,并商定發票只開成購復印機。隨后,李某某打電話回天都公司,將37500元貨款匯到該所。李某某將復印機運回天都公司,電腦通過陳某某交給謝柳。經物價部門評估,該電腦當時價格15000元。
1999年9月初,謝韜到中共云南省委黨校學習前,將22張總金額為9616.90元的發票交給思茅龍生集團董事長朱某某,讓朱處理,并以要到外地辦事為由,叫朱為其準備一些錢。9月25日,謝韜從昆明打電話給朱某某叫朱將錢送到昆明,接到謝的電話,朱某某即叫龍生集團副董事長蘭成金幫其借6萬元錢,并告訴蘭此款是謝韜要的。9月27日,蘭某某向李某某借了6萬元錢,并以“李某某”之名辦了一張“金穗儲蓄卡”,將6萬元存在卡內,預留了密碼,然后將卡和密碼帶到昆明,在謝韜的住處交給了謝韜。此款于9月30日和10月8日被謝韜之妹謝柳取出。
謝韜另一違紀事實是在干部任用方面,拉幫結伙,排斥異己,培植勢力,走馬燈似地換干部。由于部門負責人變換異常頻繁,導致日常工作陷入混亂無序甚至癱瘓狀態,使思茅的干部隊伍亂成了一鍋粥。謝韜在任期間力圖樹立自己的改革者形象,尤其在人才引進和干部任命兩方面招數最猛。思茅市政府系統和鄉鎮加起來,正副科局級干部約有300來人,但從1996年至1999年謝韜“離任”前,整個思茅市任免干部多達1288人次,平均每年任免干部429人次,最多的一天討論任免干部70多人。頻繁的人事變動使得人人自危、個個惶然。思茅有人戲言,干部們開會時都不敢上廁所,怕的是剛剛宣布的任命,從廁所回來就可能改變了。1997年,思茅市一下子引進了100多名大學生和外地工作人員。據知情人介紹,謝韜原籍湖南,在中越邊境的云南省河口縣長大,畢業于云南民族學院。因此在引進的人員中,湖南人、河口人和云南民族學院畢業的同學占了相當比例。紀檢部門調查發現,人才引進過程中假冒的不少:假文憑、假身份、假戶口等等,不一而足。經思茅地委(現普洱市)紀檢、組織部門對思茅市的干部隊伍進行大范圍的檢查清理,31名“涉假干部”和“問題干部”浮出水面,最后有數十人被處理和清退。
1999年12月14日,謝韜因涉嫌挪用公款、受賄被逮捕。據《法制日報》消息,2000年9月27日,思茅地區中級法院審理此案后認為謝韜犯有挪用公款罪及受賄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1年;挪用公款給思茅造紙廠造成的利息損失人民幣9625元,依法追繳,退回思茅市造紙廠;犯受賄罪的違法所得現金人民幣70000元、電腦一臺,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一個年輕的市長倒下了,他的結局意味深長。當地干部普遍認為,謝韜為官失敗在于他一直有一個錯覺:把編織政治關系網看作是升遷和執政的關鍵手段,認為在官場只要有后臺,什么都不怕。把在各種場合結識的官場顯要人物作為回到思茅耀武揚威、炫耀顯擺的資本。他竭力要使人們相信,他的身后是一個巨大的、深不可測的關系網,有著很硬的后臺。
一個年輕有為的“政治新星”為什么很快就從政壇隕落了?客觀而言,謝韜并非一到思茅就是一個“壞人”,促使他急速轉變的是他身邊的環境。由于權力來得容易,由于他若隱若現的“背景”蒙蔽了一些人,這位年輕的市長漸漸地膽大妄為起來,誰都不放在眼里,最終走向了可悲的結局。謝韜的教訓告訴我們:權力一旦失去了有效的監管,跑出了制度的籠子,制度規章就會變成一紙空文。而沒有制度規章的制約,權力便會膨脹,一旦個人的意志、喜好替代了制度規章,就會不可避免地產生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