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紀委省監察廳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暫行辦法》關于監督對象的確定,在力求涵蓋所有紀檢監察干部,立足抓早抓小,注重預防的同時,注重結合實際,集中力量,突出重點,參照干部管理權限和分級負責原則確定監督對象,對省紀委常委以外的省紀委委員,省紀委省監察廳機關干部,省紀委省監察廳派駐(出)機構干部,各州(市)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預防腐敗局副局長,省委和省級國家機關各部委辦廳(局)、人民團體、高等院校、省屬企事業單位紀檢監察機構負責人,省委巡視機構干部等六類對象實施監督。
《云南省紀委省監察廳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暫行辦法》關于監督對象的確定,在力求涵蓋所有紀檢監察干部,立足抓早抓小,注重預防的同時,注重結合實際,集中力量,突出重點,參照干部管理權限和分級負責原則確定監督對象,對省紀委常委以外的省紀委委員,省紀委省監察廳機關干部,省紀委省監察廳派駐(出)機構干部,各州(市)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預防腐敗局副局長,省委和省級國家機關各部委辦廳(局)、人民團體、高等院校、省屬企事業單位紀檢監察機構負責人,省委巡視機構干部等六類對象實施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