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的統一部署,2014年8月至11月,省委第三巡視組對德宏州5縣(市)開展巡視。巡視組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圍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這個中心,堅持“四個著力”,把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作為主要任務,廣泛開展個別談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調閱有關資料,深入了解情況,按期結束了對德宏5縣(市)的巡視工作。
11月上旬,省委第三巡視組通過與縣(市)委書記個別反饋、召開縣(市)委常委擴大會議集中反饋等形式,分別到5縣市進行了巡視情況反饋,并按照干管權限移交了相關材料。省委第三巡視組組長周業勇代表巡視組對芒市等5縣(市)分別進行了反饋。
為認真落實省委第三巡視組提出的巡視情況反饋2個月內完成整改工作的要求,德宏州近日下發通知,對各縣(市)落實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一要通過黨內文件、在電視臺等媒體公布及其他方式,廣泛通報傳達巡視反饋情況,接受廣大干部群眾監督。二要及時召開縣(市)委常委班子會議,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制定的整改措施要具體明確,求實求細,可行可操作。三要認真落實《德宏州治理庸懶散慢六條規定》等作風建設的相關制度規定,特別要針對巡視反饋意見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明查暗訪。明查暗訪發現的問題,視情節進行問責或給予黨政紀處理。四要認真對照問題和整改方案進行逐條整改,及時研究發現和分析解決并提出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扎實抓好整改落實。在整改期間,州委還將抽調相關部門組成工作督查組,對縣(市)落實巡視反饋意見的情況適時進行督促檢查。(楊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