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報記者)昨日,根據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省委第六巡視組向普洱市反饋巡視情況。
省委第六巡視組組長孫耕耘、副組長高龍,省委巡視辦副主任李文俊向普洱市委書記衛星反饋了巡視情況,組長孫耕耘代表巡視組向普洱市委領導班子進行了反饋,衛星主持反饋會議并作表態發言。
孫耕耘指出,普洱市委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十項規定,認真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但也反映出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扶貧、農業、水利、林業、工程建設、土地使用、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領域腐敗案件時有發生;少數單位和部門財務管理混亂。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作風建設方面,極少數領導干部認識不到位,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解決矛盾問題不足;會風文風沒有根本轉變;個別領導干部熱衷政績工程、形象工程;公款吃喝、老板包消費、公車私用等問題仍然存在。執行政治紀律方面,個別領導干部政治不敏感,立場不堅定;少數領導干部政策執行力、嚴肅性不足。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方面,選人用人視野不夠寬,輪崗交流制度落實有差距,存在超職數、超職級、超規格配備干部的問題。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涉嫌違紀違法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省紀委、省委組織部和有關部門處理。
孫耕耘代表巡視組提出了四點意見建議。一要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從嚴監督管理干部,強化對權力的約束。二要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堅決整治“四風”方面的突出問題。三要強化黨的政治紀律意識,增強執行紀律的自覺性,堅決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執行中央、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不打折扣。四要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規定,積極治理“三超”問題,嚴肅執行機構改革“三定”方案,依法依規解決機構設置不規范問題。
衛星表示,對巡視組反饋的問題,市委常委會將專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問題整改“銷號制”,明確整改目標、整改時限和責任單位、責任人員,強化跟蹤督辦,做到“四個結合”:把整改工作與黨風廉政建設結合起來,認真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以反腐倡廉的實際成效取信于民;把整改工作與作風建設結合起來,促進作風根本好轉;把整改工作與班子隊伍建設結合起來,著力構建高素質干部隊伍;把整改工作與促進發展結合起來,圓滿完成今年各項經濟發展目標。確保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
※此篇信息已刊載于《云南日報(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