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在中央紀委和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云南省紀委省監察廳認真貫徹落實紀檢監察機關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要求,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積極投入抗震救災工作。全省紀檢監察干部搶險救災沖在第一線、監督檢查干在第一線、廉潔奉公做在第一線,在抗震救災和恢復重建中進一步嚴明紀律,加強監管,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為抗震救災工作提供了堅強有力的政治和紀律保障,圓滿完成了省委、省政府和抗震救災指揮部交給的任務。省紀委監察廳機關304人共向災區捐款168960元,以實際行動支援災區群眾戰勝災害,重建家園。
及時部署,加強監督檢查
面對地震災害,省紀委監察廳及時響應,及時動員部署,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辛維光第一時間批示指示,多次趕赴災區,了解災情及救災進展情況,對抗震救災監督檢查工作做出部署安排,提出明確要求。根據省委省政府要求,省監察廳牽頭成立了云南魯甸6.5級地震抗震救災指揮部監察督察組,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察廳廳長郭永東擔任組長,深入地震災區一線,實地指導開展抗震救災監察督查工作。及時建立了省、市、縣、鄉、村五級監察督查機制,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組建了380余人的監察督查隊伍,堅守一線、深入群眾開展工作,實現了監督檢查全覆蓋。
落實責任,明確紀律要求
8月3日,魯甸縣6.5級地震災情發生后,云南省紀委及時下發了《關于嚴肅紀律保證抗震救災工作順利進行的緊急通知》,嚴肅抗震救災工作紀律,確保抗震救災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及時制定下發通知,重申紀律要求。德宏州在原有應急預案的基礎上,制定完善《德宏州紀委、州監察局、州預防腐敗局關于嚴明盈江“5.24”地震處置工作預案》,下發《關于嚴明盈江“5.24”地震救災工作紀律的緊急通知》;普洱市紀委監察局制定下發《關于嚴肅景谷“10.7”抗震救災工作紀律的通知》,明確抗震救災工作中要做到“十不準”,筑起“一線”堡壘。我們還結合抗震救災工作實際,制定監察督查工作方案,建立了監察督查工作包保責任制,一級抓一級,級級抓落實,采取分工負責、分片監督,做到人人都有責任田,監督工作都有著力點。魯甸地震監察督查工作實現了昭通、曲靖2市58個鄉鎮525個村包保責任全覆蓋。
突出主業、嚴肅執紀問責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在抗震救災中,落實“三轉”要求,強化執紀監督,對個別黨員干部臨陣退縮、推諉扯皮、工作不力,頂風違反抗震救災工作紀律規定的問題進行及時嚴肅查處。給予拒不執行抗震救災工作安排的巧家縣老店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劉先樹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帶頭哄搶救災物資的巧家縣包谷垴鄉新坪村黨總支副書記李世平、村黨總支委員李世斌2人開除黨籍處分,給予在抗震救災工作中違反紀律、推諉扯皮、履職不力的巧家縣老店鎮老店社區黨委副書記陸德富停職處理,分別給予在抗震救災中延誤工作的會澤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劉正禮,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孫金龍通報批評和行政警告處分,給予違反工作紀律的魯甸縣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燦行政記過處分。對這些典型違紀問題,及時進行了通報,充分發揮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