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昌寧縣認真念好看、查、糾 “三字經”,加強民生資金監管,確保各項資金運行安全、管理規范,最大限度地惠及于民。
一看是否明確分管領導主抓。依據年初制定下發的《昌寧縣民生資金管理使用暫行辦法》、《昌寧縣民生資金監管平臺信息發布管理辦法》,按照“誰下拔,誰錄入,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進行資金錄入和監管。嚴格督促落實各有關單位主要領導管理,分管領導主抓,確保層層有落實,級級有分管。
二查民生資金發放、使用、錄入情況是否規范。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重不漏”的原則,以民生資金發放過程中易發、多發腐敗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為突破口,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對民生資金監管平臺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掌握民生資金的流向、動態和管理使用情況。
三糾平臺運行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專門安排人員對民生資金平臺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難點及時深入部門了解,做到及時發現、及時解決;對督查中存在的問題限期責令整改,對民生資金下達、撥付、轉撥和監督檢查等工作不落實的業務人員及監管人員實行問責;對違紀違法人員,追究黨政紀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目前,及時糾正民生資金發放超時預警15筆,糾正錯誤信息5763條。(蔣從元 陳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