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縣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落實中央紀委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三轉”要求,從夯實辦案基礎、提升辦案質量、保障辦案安全等三個方面入手做好案件查辦工作,自覺將查辦案件工作作為“三轉”的落腳點。
在夯實辦案基礎上下功夫。一是解決辦案力量不足難題。加強辦案力量,有計劃安排鄉鎮紀檢干部到縣紀委紀檢監察室、信訪室頂崗學習、參與一線辦案,大力培養辦案骨干。加強與公安、檢察、法院以及審計等部門信息溝通和協作配合,形成辦案合力。二是解決辦案能力不強難題。采取培訓班、業務知識講座、經驗交流等形式,優化辦案人員知識結構。通過以案代訓、以老帶新辦法,讓辦案人員在實踐中提高能力。堅持“走下去”示范指導,組織業務骨干深入各鄉鎮紀委,現場傳授案件證據收集甄別、突破技巧、性質認定等業務知識。三是解決辦案保障不力難題。積極爭取省、市紀委和縣委、縣政府的支持,加大對辦案工作區規范化建設,建設了標準化的談話室,并進行了軟包裝,安裝監控設備。配齊了辦案所需的電腦、打印機、復印件、錄音筆、攝像機、執法記錄儀等設備。
在提升辦案質量上顯本色。一是樹立正確的辦案政績觀。既注重查辦有威懾力的大案要案,又重視查處剛露苗頭的“小案件”,既開展“暴風驟雨”式的執紀辦案,又開展“和風細雨”式的日常檢查,既發揮辦案的打擊懲處功能,又發揮辦案的提醒預防功能,讓偶然犯錯或犯小錯誤的黨員干部能及時回歸正道。二是創新辦案模式,突出案前初核。努力促成辦案模式從“由供到證”向“由證到供”轉變,把辦案工作重心從談話環節到線索初核環節轉移。三是堅持“三效合一”。從單純辦案法紀效果向追求法紀、政治和社會效果相統一轉變。注重回應群眾關切,注重社會輿論和網絡媒體的反映。
在保障辦案安全上求實效。一是辦案安全監管機構到位。成立由紀委書記任組長、相關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的辦案安全監管領導小組,形成合力運作保障辦案安全工作領導機制,實行班子成員辦案安全負責制,對每一個案件,明確一名班子領導負責辦案安全工作,明確安全工作責任主體,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對查辦案件安全工作實行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和案件主辦人負全責的安全責任分解模式,做到人人肩上有擔子,個個身上有責任。二是辦案安全預案管理到位。對照辦案安全相關規定,認真、細致查找安全隱患,將辦案安全責任落實到每一個辦案環節、每一名辦案人員、每一個工作崗位,做好一般談話對象的安全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情緒穩定工作。重點抓好硬件安全設施、談話場所安全防護、陪護人員管理等工作,確保辦案工作萬無一失。三是案件線索集中管理到位。縣紀委對本級受理、上級紀委交辦、領導交辦的案件線索,一律交由案管室專人登記匯總,建立臺賬,送紀委書記親自批辦。四是辦案人員紀律管理到位。要求辦案人員在工作中嚴禁以集中談話、留置談話方式變相使用“兩規”、“兩指”措施;嚴禁誘供、逼供;嚴禁丟失案件、泄露案情;不準接受與案件有關人員的財物及宴請。五是案件信息管理到位。案管室加強保密管理,配備專用案管計算機,制定了案管各項制度公開上墻,嚴格執行案管計算機不上互聯網的規定,保證專機專用,確保案件信息安全。
2014年,受理信訪舉報62件;初核56件;轉立案32件50人,結案32件50人,其中給予黨紀處分33人(科級干部6人),給予政紀處分21人(科級干部11人),受黨政紀雙重處分4人,收繳違紀資金 870余萬元。通過信訪初核,澄清事實保護干部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