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平縣紀委監察局、縣委組織部采取五項措施對全縣7個鄉鎮、縣級各部委辦局、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開展干部“走讀”專項整治。
嚴明上班紀律。要求各鄉鎮、縣級各部門進一步建立健全上下班實名簽到制度,進一步規范請銷假制度,加強對干部職工的約束。干部職工在法定工作日期間,除因公出差、開會或特殊情況經批準請假外,必須堅守崗位,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自離崗、曠工或者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
嚴明住夜紀律。各鄉鎮全面推行干部住夜制度,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必須帶頭住夜。除、請假和出差等特殊情況外,鄉鎮工作人員每人每星期在工作所在地住夜不得少于4天;
嚴明值班紀律。各鄉鎮、縣級各部門嚴格執行節假日值班規定,雙休日和節假日實行領導干部在崗帶班和一般干部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重要崗位專人值守,不得安排無關人員頂班;
加強監督檢查。縣紀委、縣委組織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對各鄉鎮、各部門領導干部是否存在“走讀”行為進行明察暗訪;
嚴格懲處問責。對監督檢查中發現有“走讀”行為的領導干部,有1次的“走讀”行為的,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有2次“走讀”行為的,進行誡勉談話并點名通報;有3次“走讀”行為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追究相關人員的組織、紀律責任;年內班子成員中出現3次以上在“走讀”行為的鄉鎮和部門,則要追究“一把手”的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