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瀘西縣把推行黨政主要負責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招標、采購工作作為深化和延伸權力運行制約監督的重要抓手,加強規范一把手從政行為,真正做到 “副職分管,正職負責,集體商議,民主決策”。
一是試點先行,實現領域的準確定位。制定出臺《關于在部分重點單位部門開展黨政主要負責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招標、采購工作的實施方案》,在業務領域涉及群眾利益面廣、工作項目資金流量大、廉政風險崗位多、干部隊伍配置齊全、群眾關注度高的農業、衛生、城建、交通、民政、教育等14家單位部門先行試點,并將“四不直接分管”制度執行情況納入年終工作目標考核和述職述廉、民主生活會內容。通過啟動清理、規范實施、總結提升三個階段,全面總結試點經驗,建立黨政主要負責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招標、采購工作的長效機制,實現權力運行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截止6月,14家試點單位均出臺實施方案,確保各項工作有條不紊地推進。
二是建章立制,實現過程的規范管理。以制度建設作為工作的突破口,積極加大配套制度建設力度,明確分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權限、工作程序和要求。今年以來,建立健全單位內部《財務管理工作制度》、《人事管理工作制度》、《工程建設招標管理制度》、《物資采購工作制度》和運行程序,進一步修改和完善民主決策議事、定期事項報告、信息透明公開等8個大類監督機制,并繪制運行流程圖,從源頭上進行防范,為黨政主要領導行使權力套上“制度的籠子”。目前,各試點單位已明文規定黨政“一把手”不再直接分管財務、人事、工程建設招標和物資采購事項,由本單位2至4名副職領導分管以上四類工作。
三是強化監督,實現運行的公開透明。結合干部職工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等手段,對分管領導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未按制度辦理或超越權限辦理的事項予以否決,對違紀違法行為及時上報處置,將領導班子權力運行置于黨員干部群眾的監督之下。利用公開欄、會議、文件、簡報、門戶網站、電子政務平臺、手機短信等渠道,將“四個不直接分管”的分工、職責、權限、工作流程、工作紀律、決策及重要事項等權力運行全程公開,接受干部職工和群眾的監督,了解干部職工和群眾意見建議,及時改進工作。定期由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等部門組成督查組開展專項督查,對相關責任人員職責范圍內應管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造成失職瀆職或出現違紀違法等行為進行認真查處,嚴肅追究。今年以來,全縣共開展專項督查2次,建立“四不直接分管”公開欄目18種(個),收集整理意見建議72條,通過整改糾正各種不規范行為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