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執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近日,馬關縣通過對個人重大事項報告進行自檢自查、抽查核實,同時科學運用抽查結論,切實增強報告制度的約束力,提高施行效果,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從政。
進行“照鏡式”自查。及時下發《關于做好個人重大報告事項抽查工作的通知》,督促引導領導干部自覺重視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明確各單位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負責對本單位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自檢自查工作進行審核。通過開展自檢自查,督促沒有填寫完整或有新變動情況的領導干部及時補報完善,做到填報規范準確,杜絕不如實報告和漏報。
開展“攔網式”抽查。按照“誰主管誰抽查”的原則,按40%的比例對全縣科級領導干部(含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采取隨機抽查和重點抽查的方式,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情況逐項進行對比,重點抽查擬列入后備干部人員、已知個人事項有變化、群眾有突出反映等情況的領導干部列為重點對象進行抽查。截至目前,已經完成全縣14個鄉鎮(場)、縣屬49家單位703位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的抽查核實。
注重“綜合式”運用。探索抽查核實結果綜合運用,對抽查核實結果與領導干部填報個人有關事項材料內容一致的,予以歸檔;對漏報或填報不規范的,要求重新填報或限期補報;對不如實報告、隱瞞不報同時沒有進行補充完善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責令作出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或者調離崗位、免職等處理;構成違紀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凡不如實填報或隱瞞不報的,組織人事部門一律不予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備干部名單。通過建立領導干部個人廉政檔案,科學公正評價干部,切實把抽查核實結果作為選人用人的重要參考依據,為執行新《干部選拔任用條例》不走樣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