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瀾滄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一起貪污犯罪案件,瀾滄縣委辦、縣紀委、縣機關工委、縣直屬相關單位黨政負責人共120余人參加旁聽庭審。
瀾滄縣人民檢察院指控瀾滄縣某農業服務中心主任黃某在負責實施“縣為單位、整合資金、整村推進、連片開發”項目農產品物資調供過程中,利用職務之便,通過開具虛假發票多報銷物資款13.53余萬元非法占為己有,同時在實施該項目中要求農戶自籌資金2.25萬元非法占為己有,涉嫌貪污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瀾滄縣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并邀請人民陪審員參加庭審,通過嚴格的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最后陳述等程序,讓庭審各環節清晰的呈現在旁聽干部眼前,案件事實與證據緊密相連。案件雖然沒有當庭宣判,但一場陽光、透明的職務犯罪庭審以及庭審中黨政負責人積極履行出庭作證義務對領導干部如何用好手中的權力和帶頭依法行政、維護法律的權威起到了深刻的教育意義。
自2012年以來,瀾滄縣縣紀委與法院聯合,利用職務犯罪案件的庭審為其加強干部警示教育搭建平臺,先后組織開展陽光司法工程20多場次,審理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職務犯罪案件16件,其中縣各部門干部旁聽7件,旁聽人數500余人。此次采取“請進來”的方式邀請各級領導干部旁聽庭審,對加強司法公開和在職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教育收到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