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社保基金安全運行,維護廣大參保群眾的切身利益,易門縣進一步強化社保基金就是“高壓線”的意識,積極采取七項措施加強社保基金監督管理。
一是落實責任主體。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基金安全目標責任制,年初縣人社局黨委分別與各經辦機構負責人簽訂目標責任書,各經辦機構負責人分別與各業務股室簽訂目標責任書,將工作責任分解到股室,明確到人。
二是核實繳費基數。加強對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總額的核查核定, 堅決執行省市規定的繳費工資總額口徑, 努力做到各險種繳費工資總額統一,確保社會保險基金的收入來源,做到當收盡收。
三是健全管理制度。嚴格按規定建立健全基金審核內控管理制度,形成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負直接責任,社保基金管理、監督和經辦機構各負其責,經辦人員各司其職的社保基金管理使用機制。
四是提升監管水平。進一步充實專業人員,加大資金投入,改善工作條件,加強社保基金監管隊伍建設。深入開展遵紀守法教育,增強社保經辦機構及工作人員依法監管的意識,時刻繃緊基金監管這根弦,努力提高基金監管工作水平。
五是加強統籌協調。充分發揮社會保障監督委員會辦公室的組織協調職能,定期向縣社會保障監督委員會匯報基金監督管理使用情況,積極加強與財政、稅務、銀行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定期不定保證社會保障基金安全完整、保值增值。
六是強化監督檢查。把對社保政策執行和基金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大對社保待遇欺詐行為的查處力度,堵塞社保基金支付漏洞。嚴查違反社保基金管理規定的案件,查找薄弱環節,完善工作措施,認真加以整改。
七是接受社會監督。通過建立監督舉報電話、舉報箱等形式,構建社保基金監督舉報網絡,實現基金行政監督的政務公開和信息發布,將基金監督整改工作情況通過公開欄等載體及時向人民群眾通報,把基金管理情況和基金監督工作辦成“陽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