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洱源縣紀委發出通知,對該縣今年5月以來查處的7起林業系統典型案件進行剖析通報,要求黨員領導干部引以為戒,進一步增強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的自覺性,筑牢拒腐防變防線。
據悉,該系列案件是典型的腐敗窩案、串案,是該縣紀檢監察機關近幾年來查處的最大貪污腐敗案件。共立案查處7件7人,涉及縣林業局原局長魏國文、原副局長和正發、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原辦公室主任楊炫培3名科級領導干部以及縣木材公司原經理李鵬林、羅坪山國有林場二任場長孔創樞、趙志軍及會計胡英等不同身份的國家工作人員。涉案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工程承包人及下屬工作人員賄賂或貪污、挪用公款,涉案金額達100多萬元,給國家財產造成嚴重損失,理應受到懲處。截至目前,魏國文(案發時任縣委政研室主任)涉案金額最多,受賄達58.4萬元,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和正發受賄11萬元,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楊炫培受賄2.1萬元,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李鵬林挪用資金23.35萬元,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孔創樞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趙志軍、胡英的案件正在調查處理中。此外,涉及此案的黨員干部6人因在調查過程中積極配合調查,主動交代問題并及時退出贓款,情節較輕,縣紀委不予追究其紀律責任。
通報要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領導干部一定要從中汲取教訓,深刻反思,不斷增強責任感,進一步完善制度,加強教育管理,防止類似案件的再次發生。一是加強教育,嚴格管理監督。要強化政治理論學習,加強黨性鍛煉,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補好“精神之鈣”。要自覺學習法律法規,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擺正位置,掌好權、用好權。要嚴格落實廉政提醒談話制度,對發現黨員領導干部存在的苗頭性和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常敲警鐘。二是加強制約,防止權力濫用。要加大政務公開力度,凡屬本單位、本部門的重大事項和重點工程實施都要及時公開,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要認真貫徹落實省委“四項制度”,黨政主要領導不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招投標和物資采購,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項時實行末位表態發言,避免權力過于集中。要認真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切實履行“一崗雙責”,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同具體工作結合起來,使考核評價更加合理、科學。三是嚴肅查處,形成威懾力。要進一步暢通信訪監督渠道,加強信訪舉報和網絡輿情處置,以“零容忍”態度嚴肅查處黨員干部的違紀違法行為。要整合監督力量,充分發揮紀檢、審計、財政等部門的職能作用,對項目資金的管理使用進行監督審計,確保資金安全有效運行。要探索建立健全行賄黑名單制度,在查處受賄行為的同時,堅決打擊行賄行為,斬斷行賄行為滋生的空間。